遭老师殴打后颅内出血,怎么处理?刑事案件

德阳律师 2022-04-30 18:36
【 河北张家口:15岁男生遭老师殴打后颅内出血,在刑法上如何评价?】,家住河北省张家口市的小朱(化名)今年15岁,今年9月份,小朱被石家庄柯棣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录取。令小朱的家人没想到的是,开学没多久,小朱就遭到班主任范某某殴打。10月20日,小朱的母亲张女士表示,医院检查显示小朱颅内血肿、耳膜穿孔、手掌骨折,还做了开颅手术,很可能留下后遗症 。,涉事教师范某某承认自己打了人,但他也表示自己并没有击打小朱的头部,“可能是他下跪磕头道歉磕伤的”。而校方也承认,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涉事老师也已被学校暂时停职。,目前,小朱的家人已报警,警方正在调查此事。目前争执的原因官方还没有公布。那么,在刑法上如何评价这案件?,律师点评,刑法上的责任阻却事由有很多种,比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职务行为等。但是无论如何,老师和学生的身份都不是责任阻却事由,老师绝对不能殴打学生。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颅内出血,左耳膜穿孔构成“轻伤一级”。量刑幅度在两到三年,如果后续留下后遗症,可能构成重伤,那么量刑就是三年到十年。,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任何情况下,老师都是不得殴打学生的。如果有这种情况,学生可以向教育局反映,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拨打电话12355,向共青团下设的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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