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逃避债务可行吗刑事案件

孙律师 2022-03-06 03:44
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这样的行为可行吗?是否触犯法律?,《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方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夫妻离婚债务的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有些夫妻因为不愿偿还债务,逃避债务,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方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判决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延伸阅读
  • 债务纠纷离婚方是否负责

    一、债务纠纷离婚方是否负责,不一定。比如男方有债务纠纷,女方提出离婚后是否需要负责偿百还,还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男方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就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

    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沪高法执[2005]9号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什么是债权和债务,他们之间有哪些区别

    一、什么是债权和债务,他们之间有哪些区别,根据我们国家民法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的一个关系,债权就是有享有权利的这个债权人,而债务就属于负有义务的。我们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