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撤诉处理的条件刑事案件

武汉律师 2022-03-01 12:37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注:按撤诉处理和原告缺席判决的区别: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一条2款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即不准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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