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超期羁押和超期催办刑事案件

郑律师 2022-01-09 11:28

超期羁押和超期催办如何杜绝这种情况

(一)充分认识超期羁押问题的危害性,转变思想观念。

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影响政法机关执法严肃性,妨害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还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对超期羁押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把严格、公正执法作为各级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来抓。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深入学习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适用法律法规。强化法制观念,增强程序法的意识,杜绝“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对法律高度负责,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时效意识、赔偿意识及人权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各项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

1、认真实行换押制度,防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级办案机关要认真执行换押制度,尤其是移送单位必须立即将换押证复印件或传真给看守所,接案单位应在接案后三日内及时到看守所换押;

2、对羁押期限实行登记催办制度,准确掌握每一个被羁押人员的诉讼阶段和诉讼期限,将被羁押人员不同诉讼阶段的法律手续和羁押期限进行必要的登记,登记必须及时、准确、详细。催办制度是对即将超期的案件,由看守所催促办案单位及时予以办结或移送的一项制度;

3、建立超期羁押处罚办法,制订《超期羁押追究责任办法》,把超期羁押与各政法机关的执法质量考核挂钩,把依法办案作为各部门年终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奖惩兑现。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执法临督力度。

1、加强各单位及其内部监督。发挥法制、纪检监察和看守所监督制约作用,形成办案部门相互制约机制,杜绝不按规定审批延长羁押期限,防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检察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驻所检察室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对超期羁押的发现一件纠正一件,并定期通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3、各单位要对被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跟踪监督,并制定催办、纠正超期羁押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与纪检、监察部门协调,从根本上促进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办案。

(四)加强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

公、检、法各部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有效地执行法律,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共同努力杜绝和根除超期羁押现象,树立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来源:律聊网

在杜绝超期羁押和超期催办的方法方面,我们首先要从思想上进行转变,要充分认识超期羁押和超期催办的危害,才能够开始有杜绝超期羁押和超期催办的意识,除此之外,我们需要规范执法行为,并提高监督制度的建设,保障有效的杜绝。

超期羁押和超期催办如何杜绝这种情况?本文已经为大家做了详细的内容介绍,希望不清楚的朋友可以仔细了解一下。在实际中,只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一切依法办事才能更好的杜绝这种情况。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聊网专业律师。

延伸阅读
  • 性侵案律师阅卷遭法院羁押

    湖北随县“博爱特校校长刘爱业涉嫌性侵案”经媒体报道引发关注。9月11日,受害方的两名代理律师自述,当日她们在法院档案室查阅案卷,遭到法警抢夺手机,并被带去临时羁押室,期间另一名律师邹女士手腕受到瘀伤。

  • 合并执行拘役须先抵扣羁押期限吗

    一、合并执行拘役须先抵扣羁押期限吗合并处罚后判处拘役的,在判刑前被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一天的刑期,拘役刑期最长是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

  • 判缓刑曾被羁押是否国家赔偿

    判缓刑曾被羁押是否国家赔偿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判处缓刑前曾经被侦查机关羁押的,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要依据羁押措施是否合法而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