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教学模仿是侵犯著作权吗知识产权
一、课件教学模仿是侵犯著作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于教学的课件模仿他人的作品,并没有出版的,并不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承担侵权的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
四维图新诉百度地图著作权侵权终审胜诉:获赔6450万
近日,四维图新官方发布消息称,四维图新诉百度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终审胜诉,此次涉案金额为6450万元,百度应在判决10天内向四维图新赔偿经济损失6450万元。据悉,2016年,双方合同终止,次年四维
-
软件著作权都包含了什么?
随着近些年来时代的发展,大家都知道版权、商标、专利等这些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而许多人不知道的是,软件著作权其实也属于知识产权。?随着近些年来时代的发展,大家都知道版权、商标、专利等这些都属于知识产权
-
著作权法中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区别
我国的《著作权法》既保护表演权,又保护表演者权,虽然二者仅一字之差,在内容上却是大相径庭。首先,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权的权利人为著作权人,保护的客体为作品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儿子被海葬 老太起诉孙女索赔50万04-30
- 女子造谣男同学是强奸犯致其被停学04-30
- 一对离婚夫妻在王婆调和下准备复婚04-30
- 3娃非亲生案女方要求分割房产 你怎么看04-30
- 诉讼离婚程序04-25
-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04-24
- 身份证被人冒用登记结婚领证怎么办?04-23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2024最新04-23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202404-23
-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04-13
- 争取抚养权律师费多少04-13
- 东方律师网精选问答:精神病可以离婚吗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