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案胜诉后的思考知识产权

东方律师网 2022-01-27 15:10

2014年4月,电视剧《宫锁连城》播出后,引发众多网友广泛讨论,与此同时,台湾知名作家、编剧琼-瑶控诉于-正《宫锁连城》剧情抄袭自己的经典作品《梅花烙》,并将自己写给广电总局的信件发表于微博,随后琼-瑶诉《宫锁连城》著作权侵权案于2014年12月5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众多国内知名编剧联名表示支持琼-瑶。

时隔20天,12月25日下午,北京市三中院对琼-瑶起诉于-正抄袭案进行宣判:判决于-正的《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且五家被告赔偿琼-瑶500万元。判决结束后,于-正工作室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

于-正抄袭《梅花烙》事件刚得出结论,同天上午,悬疑小说作家周*晖发表微博宣布自己将就于-正新剧《美人制造》涉嫌抄袭自己的小说《邪恶催眠师》一事将于-正告上法庭。周*晖上传20多位网友留言《美人制造》抄袭《邪恶催眠师》的微博截图,并表示:“本来不想耗费精力的,但这两天回过味来,我这种态度不是鼓励那帮垃圾继续抄吗?所以又改变主意了。于-正,琼-瑶阿姨那边的案子下午就要判了吧?不管啥结果,你和你的律师都别歇着,准备第二场哦。”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本就比较弱,加上公民没有很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算自己辛苦创作出的作品被抄袭,也是持沉默的态度。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内容不同于民法,非财产性直接利益,所以知识产权在我国,没有被引起足够的重视。放到影视剧行业,之所以近几年来,国产电视剧虽然在数量上可观,但质量上确实越来越难出好的作品,这些都与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有很大的关系。

用现有的经典剧本改编,自然会比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后创作出的作品容易的多,这也就是目前为何电视的剧情都是‘差不多’,甚至剧情高度雷同,台词‘口水话’较多,没有好作品出现的原因了。结合本案,编剧琼-瑶在遇到抄袭事件后,并未忍气吞声,而是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表率。

于-正案件的胜诉,更是给了中国编剧极大的信心,认为在这个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并不高的国度里,仍然能够主张权益并获得保护,那么日后遇到同样的问题,就会给更多的被侵害者以动力,主动维权,小说家周*晖的微博声明,便很好的说明了这点。

如今“琼-瑶诉于-正案”正热,谁也不能对事件的结果加以点评,就目前的情形而言,正义还是站在原创作者这边。这件案子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名人公开经行侵权案件诉讼,本身就是法制的进步,今后此类案件会层出不穷,这对中国的原创作品以及法律的完善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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