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怎么算其他

济南律师事务所 2023-08-25 17:21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综合以上规定,你问的“债权债务”是比较笼统的,因为债权债务法理上可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所以,具体问题要适用具体的法律规定。当然,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是没错的(其他的是特殊规定)。另外,诉讼时效可以被中断(就是从新计算),但受到《民法通则》第137条20年的限制。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以上就是由律聊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的一些相关要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延伸阅读
  • 债务纠纷离婚方是否负责

    一、债务纠纷离婚方是否负责,不一定。比如男方有债务纠纷,女方提出离婚后是否需要负责偿百还,还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男方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就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

    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沪高法执[2005]9号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什么是债权和债务,他们之间有哪些区别

    一、什么是债权和债务,他们之间有哪些区别,根据我们国家民法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的一个关系,债权就是有享有权利的这个债权人,而债务就属于负有义务的。我们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