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成立须要什么条件其他

宁波律师网 2023-07-18 08:20

反担保成立须要什么条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5、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相关知识:成立反担保的类型

1、房产抵押反担保:房产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房产抵押应依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设备抵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设备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抵押设备必须权属清晰,有较高价值,易变现,购进的发票等票据齐全且与设备型号相符。一般设备抵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设备应经海关批准后抵押给特定的抵押权人并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3、自然人保证反担保: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自然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用于反担保的自然人保证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的保证人应是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主要为被担保人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或其他与被担保人有密切关系的个人。

4、股权质押反担保:股权质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以企业的股权依法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股权质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

5、存单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由此可见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五点,如果您想要进行成立反担保那就需要了解清楚。并且对于不同形式下的反担保成立也有不同的规定,本文也为大家举了一些情况,希望能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专业律师。

延伸阅读
  • 判决后抵押担保执行有时效吗

    一、判决后抵押担保执行有时效吗判决后抵押担保执行有时效限制的,人民法院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超过6个月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

  • 民法典担保制度法律解释

    2021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内容较为复杂,但司法解释这一规定是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对

  • 担保物权顺位怎么变更

    一、什么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