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合伙的特点有哪些其他

新律网 2023-07-17 05:55

隐名合伙与普通合伙相比,有其独特之处

其一,法律地位。大陆法系国家多把隐名合伙确定为一种契约或合同关系,而不赋予其一定的主体地位。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则将隐名合伙作为有限合伙的一类,赋予其一定的主体地位。

其二,投资的性质。在隐名合伙中,隐名合伙人通过投资的方式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出名合伙人,其移转所有权的对价类似公司中的“股权”,并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损失且分享利润。

其三,出资方式。隐名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身份不为第三人所知,故其出资方式受到极大限制,如不能以与合伙人人身关系密切的劳务及信用出资,仅限于金钱与实物出资等,而出名合伙人之出资范围相当广泛。

其四,出资数额。台湾学者郑*波认为,“在隐名合伙中,须约定隐名合伙人出资,至于出名营业人出资与否,则在所不问”即是说出资对于隐名合伙人是义务,而出名合伙人不出资亦无不可,即隐名合伙人出资,出名合伙人经营是隐名合伙成立的充分条件。

其五,隐名合伙人的损失分配。各国对此有不同规定。日本称隐名合伙为匿名合伙,《日本商法典》第535条规定:“隐名合伙契约,因约定当事人之一方为相对之营业出资,而得分配其营业所生之利益,而生效。”

其六,合伙人死亡及丧失行为能力与原合伙存续的关系。在隐名合伙中,由于隐名合伙人不参与业务的经营,合伙业务的好坏,取决于经营者即出名合伙人的能力,只与出名合伙人的行为有密切关系,而与隐名合伙人无关系,故隐名合伙人的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不会影响原合伙业务的继续。若隐名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可继承隐名合伙中的权利,原合伙经营不受影响。只有当出名合伙人行为能力丧失或死亡,才可能导致原合伙解散。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延伸阅读
  • 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

    【有限合伙制】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存在何种区别1、两者法律定位不同。在两大理论法系国家中,有限合伙均被当作商事主体对待而处于商自然人和商法人想并列的立法格局之中。2、法律性质不同。有限合伙除了与隐名合伙

  • 一般合伙与隐名合伙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出资财产的性质与归属不同。在一般合伙中,合伙人各自出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同所有;而隐名合伙中,则是由隐名合伙人向显名合伙人出资,在名义上这些财产是归显名合伙人所有的。2、主体资格方面的不同。在一般

  • 隐名合伙在法律上有什么效力

    【基本案情】2005年4月14日,孙X林、盛某、秦某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平均出资购买高坪区某市场营业楼。2005年4月21日,三人以505万元的价格购得该楼,并接手经营至今。孙X林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将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