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欠钱不还反发私密照,该怎么判其他

广汉律师网 2023-07-16 23:11
再不还钱就要坐牢了,能不能帮我暂时渡过难关,我赚了钱第一时间就给你,面对苦苦哀求的男友,心地善良的女大学生小陈动摇了,未曾想男友拿了钱就远走高飞,甚至大肆宣扬她的私密照小陈崩溃不已,选择了退学,只恨当初遇人不淑,竟爱上如此渣男。

欠款要不回 隐私成把柄 这事还得追溯到三年前刚上大一的小陈在校外兼职时遇到了比自己大三岁的社会人士小王,小姑娘年纪轻轻,两人你来我往交集渐渐多了起来,不久便情愫暗中生,坠入爱河。突然有一天,小王找小陈借起了钱,只说是再不还钱就得坐牢,小陈哪忍心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坐牢呢?于是她答应了用自己的身份证去信贷公司贷款两万给男友还钱。本是一出恩爱夫妻的模样,不料小王拿到钱之后就翻脸不认人,迅速单方面与小陈撇清了关系。 小陈就这样开启了漫漫讨债之路,没想到小王进一步暴露了无赖的真面目,不仅欠钱不还,还多次在网络上辱骂小王,并且将双方的私密照向小王的亲朋好友大肆宣扬。最终,小王精神崩溃,经医院诊断为重度焦虑、重度抑郁,19年便早早退了学。 请求法律保护 多次报警上诉 面对如此没有人性的前男友,小陈拿起了法律武器。在派出所的主持下,小王开始还钱,但仍有2500元并未归还,且他面对公安机关也没有任何悔改之意,还变本加厉地在朋友圈疯狂辱骂及造谣小陈。 无法忍受的小陈再次报警,双方在警方协调下达成协议:王某必须在9月5号之前全部还完欠款不得再四处造谣,若此事协商不成,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意料之中的王某并没有把这份协议放在眼里,依然在继续说小陈坏话最终他等来了法院的传票。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侵犯陈某隐私权的罪名属实,但对于名誉权并未有确凿的证据。法院支持陈某要求王某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以伤害尚未导致精神痛苦为由驳回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 小陈对一审判决不服,他认为王某欠钱不还并不断辱骂、宣扬隐私照等等行为是导致其抑郁症发生的根本原因,而一审法院认为未达到严重后果的判决属于认定事实错误。由此她请求二审、要求王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改判王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三千元。 那么为什么法院会认为王某并未伤害陈某的名誉权呢?难道私密照的传播以及辱骂没有对个人名誉造成伤害吗? 法院二审认为,从证据来看,女方在遭遇此类事件时本身存在情绪激动和言辞过激的问题,王某的辱骂等,属于在特定环境下的一种应激反应,王某的辱骂等是出于两个人的感情问题和经济纠纷问题,证据依然不能证明王某具有损坏王某名誉的恶意,同时,法院认为,没有实质证据表明因为王某的言辞造成了陈某的社会评价降低了。此外,王某披露私密照等隐私的行为,即使对当事人造成了影响,也不属于诽谤、侮辱。所以,不构成名誉权侵犯。 不过自然人隐私权受到严重侵害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本案中王某擅自公开小陈隐私的行为侵害了她的权利;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给小陈造成了精神损害,综合考虑,酌定王某给予小陈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小编认为,情侣之间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倡导和平分手,尽量避免双方有经济上的纠缠,特别是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一旦受到伤害,便是不可逆的。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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