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其他

南京律师网 2023-06-28 09:13

1.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是 环境法和 自然资源法的统称。“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 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 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我国制定的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 1996.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994.1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2002.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2000.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 1999.12.2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1998.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正) 200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7.10.28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2006.0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2004.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 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 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06.28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3.01.02。

3.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 护。

具体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 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 炭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 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 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 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 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 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 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 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 条例。

另外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罪” 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4.中国资源法律有哪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年修正)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正)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修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09年修正)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正)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9年修正)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9年修正)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正)

可能还有其他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不过你知道这些法律有要做什么呢!

5.试述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中国的环境立法源远流长。

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法起步于2O世纪70年代末,发展很快。 1979年。

中国通过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律一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截至1998年,中国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律6部、与环境相关的资源法律9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34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90多件、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900余件、环境保护军事法规6件,缔结和参加了国际环境公约37项,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1995年和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通过了关于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1997年3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有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

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技术依据。中国的第一个环境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诞生于1973年。

随着环境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深入和发展,环境标准的内容日趋丰富,已经形成既符合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环境标准体系。截至1998年底,中国历年来共发布国家环境标准412项,现行的有361项,其中环境质量标准10项,污染物排放标准80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230项,环境标准样品标准29项,环境基础标准12项,历年共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即环境行业标准)34项。

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基本法》 ◇◇◇二、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调整环境保护方面社会关系的指导规范,也是环境保护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必须遵循的准则,它反映了环保法的本质,并贯穿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全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三同步方针" 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三统一方针"。

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就是"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环境保护中预防污染不仅可以尽可能地提高原材料、能源的利用率,而且可以大大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减少二次污染的风险,减少末端治理负荷,节省环保投资和运行费用。

"预防"是环境保护第一位的工作。然而,根据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工业企业做到"零排放"也是很困难的,所以还必须与治理相结合。

3. 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常也称为"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其基本思想是明确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经济责任。 4. 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技术、社会各个方面的复杂又艰巨的任务,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解决这种关系全局、综合性 很强的问题,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5. 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保护环境,不仅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的权利。 ◇◇◇三、我国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法》第四章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进行了总结,并做出了11条规定。

目前我国环境管理的制度措施主要有八项,即:(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三同时"制度;(3)排污 收费制度;(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制度; (6)排污许可证制度;(7)污染集中控制制度;(8)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 下面重点介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五项,其余的略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该制度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首先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明确项目对环境可能的影响及提出针对这些影响的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环境主管门审批后才能进行建设施工的制度。 同时,具体规定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审批权限,以及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实施资格审查的制度。

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即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一切引进项目,包括区域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 2)规定了评价的时机,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 必须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

3)规定了负责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体,即开发建设单位。 4)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内容。

5)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包括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编报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筛选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审批程序。 6)规定了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和资格审查制度。

7)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资金来源和工作费用的收取。 8)规定了其他配套措施。

如"三同时"制度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项目的决策、项目的选址、产品方向、。

6.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有哪些

(1)环境标准制度 环境标准制度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制度。

因为要保护和管理环境就必须对环境质量、污染物的排放以及监测方法等作出统一的规定,环境标准就是为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身健康,对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作出的量值规定。

环境标准制度则是关于环境标准的分类、分级、制定和实施的规定。 根据1999年的《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环境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等五类。地方环境标准只有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

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地方标准在其颁布的地区执行。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保护自然环境、人体健康和社会财富,对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是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危害环境的其他因素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在资源管理方面也有各种标准,如草原载畜量标准、渔业方面的可捕捞标准、各种用水节水标准等。 (2)环境监测和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是运用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和医学等方法,对环境中污染物的性质、数量、影响范围及其后果等,进行调查和测定的活动。

它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环境监测实行日报、月报、年报和定期编报环境质量报告的制度。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每年6月都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此外,在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方面也实行监测制度,如水资源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湿地水禽监测,草原生产、生态监测等。 (3)环境资源规划制度 环境资源规划,是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一定时期内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手段所作的总体安排。

环境资源规划制度是关于这种规划的编制、内容、执行等事项的法律规定。制定环境资源规划,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并严格执行,是实现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管理措施,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还发布了《环境保护计划管理办法》。

各项自然资源法律也对规划及其编制、审批和实施等作了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法规定国家制定水资源战略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等等。

(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是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保护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责任者是地方各级政府的首长、各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的法人代表。

上级政府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与下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环境保护责任,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将环境保护任务落到实处。其法律依据是环境保护法关于地方各级政府对其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和产生污染的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规定。

近年来在进一步强化这项制区,强调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加强考核和奖罚,并把环境质量的好坏作为政绩考核和干部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另外,我国还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考核的对象是城市政府,按照具体的指标,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状况进行考核,以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改善环境质量。 (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这是一项为规划和建设提供决策依据,防止产生不良环境影响的预防性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初由《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

我国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引进了这项制度,后来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都规定了这项制度,2002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发展了这项制度。根据该法规定,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二是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对法律规定的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和关于工业依业、畜牧业、林业艄源、水利、交通、城建、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专项规划,分别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7.水资源保护法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

在中国,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和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法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规:《城市供水条例》

城市供水条例总共七章共计三十八条,条款详细的介绍了城市供水的内容。对于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经营、城市供水设施维护,以及违反条例所应受的处罚等都做了详细说明。此条例于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发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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