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法律法规(我国电影产业有哪些法律政策)其他

阆中律师网 2023-06-13 16:40

1.我国电影产业有哪些法律政策

1995年,广电部《关于改革故事影片摄制管理工作的规定》(广发影字[1995]]001号)开启制片行业的市场经济改革,全国拥有故事片出品权的不再仅仅是原来的16家制片厂,一大批一直未得承认的省级电影制片厂终于赢得了自己的影片出品权。

1997年,制片(出品权)进一步放开,无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甚至“个人以资助、投资的形式”都均可“参与摄制电影片”。以四川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这家没有单独出品权利用民间集资方式操作《鸦片战争》成功为标塌,电影局对单片发行权开始放开。

电影产业的制片环节开启了商业运作的大门,虽然仅是一小步,但电影的商业娱乐属性开始得到人们的认可,其意义非同寻常。

2.国务院通过的《电影产业促进法》都有哪些内容

您好!国务院通过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内容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电影市场秩序,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以下统称电影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影,是指运用视听技术和艺术手段摄制、以胶片或者数字载体记录、由表达一定内容的有声或者无声的连续画面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的作品。

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还应当遵守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从事电影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和保障电影创作自由,倡导电影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电影。第五条 国务院应当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制定电影及其相关产业政策,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

第六条 国家鼓励电影科技的研发、应用,制定并完善电影技术标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电影技术创新体系。第七条 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第八条 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电影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电影工作。第九条 电影行业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业务交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第十条 国家支持建立电影评价体系,鼓励开展电影评论。

对优秀电影以及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电影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参加境外电影节(展)。

第二章 电影创作、摄制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电影剧本创作和题材、体裁、形式、手段等创新,鼓励电影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根据电影创作的需要,为电影创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验生活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第十三条 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涉及重大题材或者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题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影剧本报送审查。电影剧本梗概或者电影剧本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将拟摄制电影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并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出具备案证明文件或者颁发批准文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四条 法人、其他组织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境外组织合作摄制电影;但是,不得与从事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合作,也不得聘用有上述行为的个人参加电影摄制。

合作摄制电影符合创作、出资、收益分配等方面比例要求的,该电影视同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摄制的电影。境外组织不得在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境外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电影摄制活动。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公安、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等部门,为法人、其他组织依照本法从事电影摄制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从事电影摄制活动的,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在摄制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电影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三)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四)煽动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五)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

3.我国电影产业有哪些法律政策

1995年,广电部《关于改革故事影片摄制管理工作的规定》(广发影字[1995]]001号)开启制片行业的市场经济改革,全国拥有故事片出品权的不再仅仅是原来的16家制片厂,一大批一直未得承认的省级电影制片厂终于赢得了自己的影片出品权。

1997年,制片(出品权)进一步放开,无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甚至“个人以资助、投资的形式”都均可“参与摄制电影片”。以四川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这家没有单独出品权利用民间集资方式操作《鸦片战争》成功为标塌,电影局对单片发行权开始放开。

电影产业的制片环节开启了商业运作的大门,虽然仅是一小步,但电影的商业娱乐属性开始得到人们的认可,其意义非同寻常。

4.《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规定了什么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规定的内容: 1、管理法 在《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中,与其说是“促进法”,不如说是“管理法”,三分之一以上的条款都与部门管理有关系,广电总局的管理贯彻到了电影制作、发行的的每一个环节,有浓重的部门立法的味道。

因为体制的问题,对电影行业进行管理我们必须接受。 但是,管理的标准应该明确、细化。

只有在管理标准明确、细化的情况下,从业者才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不过,这部“促进法”里面规定的标准却很难把握。

比如,什么叫“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这个也太难说清楚了。 当标准细化、明确的时候,管理部门的权力会缩小,因为必须依法行政,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通过的情况必须通过审查;当标准难以把握的时候,管理部门的权力会变得很“任性”。

比如,《一步之遥》因为审查通不过而推迟了首映,让片方损失巨大。但是,《一步之遥》为什么通不过,广电总局让修改的那些细枝末节的东西究竟违反了哪一条,会对观众造成多大的影响?我们都不知道。

2、阻碍法 国内文化市场在不断的放开,一让民间资本进入,二让国外资本进入。 这部促进法以著作权的归属为依据区分是否属于国产电影,并实行不同的待遇,对非国产电影视为“洪水猛兽”,本文认为这种立法原则不符合文化市场的发展方向。

3、没分级 电影分级跟审查标准是紧紧联系的。电影不分级,严格依照本法,所有的恐怖片都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嫌疑,应该取消恐怖片,广电总局审查通过的恐怖片都是不合法的。

只有建立分级制度,才能完善审查标准,并且更为科学、合理、易于操作。 。

5.目前我国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自“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将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举措。去年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今年年初国办又出台《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今年2月,文化部发布了《“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业内人士表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被列为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文化产业会继续受到各方关注,年内多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有望出台。

据了解,国务院法制办正在抓紧进行博物馆条例、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争取年内出台。另外,《文化产业振兴法》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已经开始研究论证。

去年12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电影产业;强调通过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措施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此外,《文化产业振兴法》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出台。该法将辅以各文化产业门类的部门促进法,将文化领域相关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有望规范文化产业发展秩序,促进广播影视、动漫、新媒体、出版发行、文化演艺等重点文化行业的快速发展。

我的评价 若《电影产业促进法》年内能发布实施,将促进我国电影产业快速发展,对相关上市公司构成持续性政策利好。

6.外商投资电影院有哪些法律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吸收国外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繁荣我国电影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合营外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中方)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电影院),建设、改造电影院,从事电影放映业务。 第三条不允许外商独资设立电影院。

第四条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当地文化设施的布局与规划;(二)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三)有固定的营业(放映)场所;(四)中外合资、合作电影院不得冠以境外影视(媒体)、院线名称;(五)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中外合作电影院,合营中方应拥有经营主导权;(六)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30年;(七)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合营中方若以国有资产(现金投资除外)参与投资,应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投入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第六条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报批程序1、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项目申请书;2、合营中方的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影院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材料,银行资信证明;3、合营外方的资格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电影院名称预核准通知书;5、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6、法律、法规和审批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所在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在征得省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将审核同意意见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征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的意见后,依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对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获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电影院,应自收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四)外商投资电影院完成建设、改造任务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向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申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 第七条已设立的外商投资电影院更变股权及投资额时,应按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八条外商投资电影院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电影管理条例》从事经营活动,接受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放映的影片必须持有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不准放映走私、盗版电影,不得从事营业性的录像、VCD、DVD的放映。 第九条外商投资电影院附属从事其他娱乐服务业务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中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并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法律法规实施电影不得虚报票房是怎么回事

据人民网北京2月28日电,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优惠开放;电影不得虚报票房、误导观众;最高法日前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邮件时限将大提速,普通包裹将按址投递;长途客运3月起乘客购票需带身份证;北京广场舞扰民或受治安处罚……3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优惠开放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律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电影不得虚报票房、误导观众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该法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文化立法领域的一次突破,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座里程碑,对于促进电影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法律明确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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