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律法规抵押(我国物流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其他

新律 2023-06-06 11:45

1.我国物流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您好,

(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3) 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 (4) 多式联运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我国有关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中对多式联运作出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国际商会制定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2.被扣押的货物还可以抵押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

法律之所以规定被扣押的财产不能再用于抵押,是为了保护债权 人的合法利益和交易的安全。抵押人在进行抵押时,应该遵从这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被依法扣押的货物,在该货物的所有者尚未能处理好与该扣押货物有关的问题时,受偿人或者有权利处理该扣押货物的人可 依法对该批货物主张权利。此时,如果将该扣押中的货物进行抵押, 那么就不能够保证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和交易安全。

因此,我们 在从事借贷活动时一定要注意被抵押货物的现实状态,以免利益受损。

3.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综合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二、专业法规: 1、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2、集装箱: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3、铁路: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4、公路: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5、水路: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6、港口: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 7、海运: 《国际海运条例》 8、航空: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9、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0、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11、仓储: 《商业仓库管理办法》 12、船舶: 13、消防: 14、危险品: 15、保险: 16、包装: 17、信息 三、国际公约 1、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2、国际铁路联运规程; 3、国际道路交通公约; 4、关于统一提单的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5、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4.货物抵押和质押有何区别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押人就可以处置。

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道理是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3) 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

(4) 多式联运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我国有关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中对多式联运作出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国际商会制定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6.物流法律法规的介绍

内容简介《物流法律法规》是“中等职业教育物流专业规划教材”之一。本书从当前我国物流业现状出发,结合中等职业教育注重实践和技能的特点,遵循“根植实践,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国内外物流操作中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等有关规定,分别对物流活动中涉及的合同、与物流过程密切关联的货物买卖过程、物流过程中直接包括的运输、仓储、配送、装卸、搬运、流通加工、包装、口岸管理等各个环节所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本书适合作为中等职业学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的教材和物流培训机构用书,也可作为企业相关专业人员的参考书。

7.法律规定的抵押财产范围有哪些

法律规定以下几种财产不可用于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假若土地上有其他建筑物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则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担保法》第36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但是,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也可抵押; 4)学校 6)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8.解决物流运输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解决运输纠纷的方法一般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四种形式。

(1)协商。协商是争议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合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达成协议,以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这是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法。它有利于迅速平息争议,有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

(2)调解。调解是由第三者主持,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参加,通过调解,达成某种协议,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调解的程序是:由争议一方向相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受理;调解主持人通过与双方交谈,弄清事实,核实证据,分清是非,判明责任,提出调解方案。经过调解,争议双方同意调解人提出的调解方案,由主持调解部门制作调解协议书。

(3)仲裁。仲裁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具有专家裁处、自由、方便、灵活、快捷等特点,而且费用相对低廉。仲裁规则对纠纷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而且只要仲裁符合规则,该项仲裁就是终局性的。目前,我国对仲裁进行规范的法律是1995年的《仲裁法》。

纠纷双方在两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物流运输纠纷:第一,在订立的合同中已经选择了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第二,在纠纷发生后一致同意采用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

(4)诉讼。在物流运输纠纷发生以后,如果合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或双方未对纠纷的解决方法进行约定,则应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由一方或双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法院作出判决。一方或双方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进行上诉、申诉的等。

9.如何构建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

运输、仓储、装卸、配送等环节构成了物流系统,随着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物流业从传统的仓储、运输等功能性环节朝着系统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以整体经济效益为追求目标,其受到交通、内贸、外贸等部门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当前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分析 从法律的效力来看,我们可以将当前的物流法律分为三种:首先是由国家制定的现行物流法律,或者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铁路法、海商法等;其次是涉及到物流的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货运合同的实施细则、或者是航道管理条例及海港管理的暂行条例、公路的管理办法等等,还有就是联合运输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总之,与公路、海港、航道相关的管理条例均属于行政法规;最后是由中央各部委颁布的与物流有关的规章制度,例如对货物搬运的规定,对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商业运输管理办法、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规定、铁路运输管理办法等等,这些都属于我国的物流法律。 从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现状来看,其弥补了过去的“法律空白”,大大提升了法律的效率,对物流业的高速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功效。

二、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 尽管近年来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其仍需要不断地调整,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其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从我国现行的物流法律法规来看,其主要是来自传统的经济环境下产生的法律,其在那种形势下产生,与当时的环境相适应,推进了当时的物流业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的进步,传统的法律明显已经无法满足今天物流系统发展的需求,一些法律出现交叉,一些新兴的行业也缺少与之对应的法律,无法满足物流行业的发展需求,更无法适应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求,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传统的物流法律进行修订、补充甚至是废除。从技术上来看,我国的物流法律技术性较差,缺乏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在宏观调控与微观约束力上力度不够。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1.流通基本法亟待建立 当前,我国的物流法律仍分属于不同的法律部分,缺乏自己独立的体系,没有基本的保障,物流的法律法规分布在各类的法律渊源中,对物流的相关行为约束力不够,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物流基本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市场的准入机制不够健全 从西方的物流系统管理经验来看,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必须要依赖标准的制定及实施,要想进入到这个行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也就说必须要有完善的准入机制,这是物流发展的基础。

建立健全物流市场的准入机制,加强管理,改善行业的整体水平。 (三)层次不够,效力不足 从当前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现状来看,其主要是由中央的部委、地方部门进行制定的,相较之下,其规范性较差,没有法律的制约作用,其主要以条例、法规、办法及规定的形式出现。

从其内容来看,部分内容与国际惯例相违背,实际的管理汇总运用难度较大,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在法律纠纷中其一般只可作为参照性依据存在,没有实际的效力,调整主体间的关系功效较差,制约作用不够明显。 三、改进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对策 从上文的分析中,对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发展情况有了初步的认识,因此,必须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改进我国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体系 首先,增强与市场的适应性。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物流体系建立与健全迫在眉睫,从过去的发展历史及客观环境来看,我国要建立健全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关键是确立主体资格,建立物流主体法,做到权责分明,同时必须要明确规定行业的准入机制,制定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同时要加强行业的行为规范,制定与之对应的行为法,对物流主体所从事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这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另外要加强国家与物流主体间的调控的宏观调控法,使其与市场发展相一致;最后是保障国家、物流主体及劳动者与消费者的权益的保障法。只有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行业才能健康的发展。

其次,建立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市场准入标准。随着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各行各业开始应用其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但是从物流业的发展形势来看,其还没有建立完整的物流电子认证体系,而且电子签名出台仍显落后,这对其长远发展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建立物流行业的准入标准,提升技术水平,改善行业的整体素质。

(二)提高物流法律法规的层次水平 从法律的构建到实施,其有自己的目标,而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是为了完善相关法律,补充缺失,改进不足,实现各行业间的法律沟通,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法。提升物流行为的规范性,同时也提高物流的运作效率。

(三)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 中国地大物博,地域差别较大,因此其物流发展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就要求在建立物流法律的时候考虑到当地的具体环境,近期内建立健全全国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根据自身的基础与条件,制定出符合当地物流发展的法律。同时,要考虑到物流发。

延伸阅读
  • 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吗,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以抵押;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抵押。,目前对于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的问题分

  • 抵押房如果不够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债务人延长还款期限抵押物怎么办,一、债务人延长还款期限抵押物怎么办抵押物继续发挥担保作用。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所作的变动虽然未经抵押人同意,但并未对主合同内容作根本上的变更,担保责任不应免

  • 担保物权与抵押物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