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适用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要求有哪三点)其他

绵阳律师网 2023-05-30 03:00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要求有哪三点

扫黑除恶: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有: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6、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两个一律”指的是: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个结合”指的是: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即“三个事关”)是: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的总体目标:

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的斗争任务:

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赵梅一、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县镇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县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交办的工作任务。三、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涉黑涉恶犯罪动态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审查、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五、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核实来信、来电等所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

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线索精准落地。六、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七、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纪律一、上级来文、上级转办涉黑涉恶案件按规定程序办理。2、对群众来信、来电、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好保密工作,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3.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扩展资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 村霸 " 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 " 黄赌毒 " 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 " 地下执法队 " 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 " 水军 " 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 " 保护伞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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