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资金法律法规(存量资产的如何盘活存量资产)其他

上海律师网 2023-05-17 23:13

1.存量资产的如何盘活存量资产

原发布者:罗颖

盘活存量资产方案

财税专家详解《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1] 一、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务院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这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在盘活存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财政存量资金快速增长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但从近期审计署对中央本级和部分省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来看,各级财政存量资金的数额依然较大,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 总体目标。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什么是盘活存量资金

现在的城市发展往往从新建、扩张的角度来定义成绩,但是经过多年的城市建设,城市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存量资产,如正在出租的写字楼、广泛分布的公交系统、垃圾处理设施和废品回收系统等等。

根据近年全民所有制单位每年新增生产性投资数额与资产存量总额数量加以粗略推算,增量与存量之比约为1:8左右,如何让存量资产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好的效益,已经越来越得到各地方的重视。 各地政府纷纷提出整合城市资源,盘活存量资产,例如将大量存量资产注入到城投中去,以期通过资源的整合实现资产的增值,然而,具体效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

大岳咨询公司在为北京某集团提供存量写字楼盘活运作咨询,以及为某区提供公交资源整合运作服务时,对存量资产难以得到盘活的原因和如何通过资源整合实现盘活运作进行了分析,在此与大家分享。 存量资产的范围比较宽泛,包括土地、传统经营的国有公交公司、垃圾处理厂、污水厂、供水厂等等,我们理解,这类资产的整合之所以得不到好的效果,达不到应有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资产老旧,形象和功能上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正如我们在存量资产盘活运作项目中的研究对象-写字楼,虽然所处地段优越,交通便捷,但楼体相对老旧,档次较低,物业服务水平跟不上主流需求群的办公需求,因此,在北京地产不断升值的环境下,这类写字楼无法实现其客观条件所应具备的内在价值。 二,资源分散或重复,无法形成规模效益。

我国各地公交都历经挂靠经营的阶段,线路重复经营,车辆分散且存在倒买倒卖现象,人员和行业管理相对散乱,争抢客流的情况时有发生,行业秩序混乱,百姓出行需求得不到满足,公交企业也面临亏损,政府不得不进行行业整顿和改制。 三,运营模式传统化,附加值低,且缺乏竞争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都在提高,传统的经营模式逐渐失去了优势,过去很多资产在建设过程中缺少面对市场的深入认识,使得资产建设标准、运作形式都跟不上市场的最新需求。针对存量资产的上述特点,有必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资产探索不同的整合模式,重新进行创新设计,实现1 1>2的整体最优效果,提升资源整体价值,实现盘活运作的目的。

以写字楼为例,打造品牌个性化经营模式,盘活城市存量中低档写字楼。北京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具有相似特征的写字楼,区位优势好,交通便捷,规模较小,楼体破旧,租户附加值低,这类写字楼要实现真正的市场价值,必须以提高认知度和统一标准化服务水平为出发点,针对具备相似性的写字楼,考虑将分散零散的写字楼进行整体设计,探索品牌个性化写字楼经营模式,发挥其交通区位优势,改善环境和服务,进而获得市场的认可,实现市场价值。

以公交公司为例,通过改制、并购等方式整合资源,激活城市动力。北京郊区县公交多为分散经营模式,经营服务得不到保障,企业自身也处于亏损状态,票价折扣政策出台后,财政补贴压力持续增加。

近年各区县纷纷进行改制或与其他公交公司重组,优化线路资源,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经营,加油站、修理厂等资源得到共享。 各类资源整合完成后,公交公司将实现规模效益,扭亏为盈,财政压力得到缓解,同时保障百姓得到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

以供水厂为例,结合资产特点灵活运用融资方式,确保一方饮水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水日益紧迫,大大小小的供水厂不断建设,随着而来的是资金的压力,BOT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市政公用设施的特点,将社会资金整合运用,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

另外,针对已有的政府投资供水厂,经营亏损给财政带来无期的负担,可以初步探索将零散的水厂整合,通过特定的金融产品,如资产证券化等,形成新的融资渠道,缓解财政压力。可见,通过资源整合,能够实现存量资产的规模化、品牌化、高附加值等,其本质都是转变传统的资源运作模式,实现盘活的目标,增加资产的整体价值。

运用科学发展观,寻求新的模式,存量资产将“焕发新的活力”,为城市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3.财政下收回存量资金账务怎样处理

一、完善相关科目设置1、完善政府收支科目设置。

为避免重复列收,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单独设置专门反映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科目,反映上缴国库但不列入当年预算的资金入库情况。2、完善总预算会计科目设置。

在总预算会计的“暂存款”科目下,增设“收回存量资金”科目,在此科目下按照“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等进行明细核算。二、做好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的会计处理1、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各部门发文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发文调整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总预算会计根据发文借记“暂存款-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贷记“暂存款-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

对于非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各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收回资金的发文将资金从实拨账户及时缴回国库,总预算会计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科目。2、收回转移支付结转资金。

同级财政收回已经分配到部门的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比照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处理。下级财政交回尚未分配到部门的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上级政府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科目。

三、做好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再安排使用的会计处理 收回或交回的结转结余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财政部门安排使用时,按原预算科目支出的,总预算会计根据发文借记“暂存款”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调整支出科目的,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发文按原结转预算科目做冲销处理,借记“暂存款”,贷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同时按实际支出预算科目作列支账务处理,借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

四、做好财政专户资金的有关会计处理 除社保资金、粮食风险基金、教育收费、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代管资金以及其他经财政部认定的财政专户资金外,其余财政专户资金中的存量资金应按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统计和清理。其中: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的规定设立的财政支出专户资金中,超过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应及时调入国库;其余财政支出专户资金应全部调入国库。

调入国库的财政支出专户资金作为权责发生制事项单独核算,并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国库时,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财政专户资金”科目。

扩展资料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资产类。1、货币资金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国库存款”科目中的存款余额按是否实行国库现金管理区分,属于实行国库现金管理的,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其他的转入“国库存款”科目。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中的存款余额转入“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采用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核算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应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部分,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2、往来款项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应对原“暂付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借出款项的部分,转入“借出款项”科目;其他部分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将原“与下级往来”科目余额转入“与下级往来”科目。

对原“待处理财政周转金”按规定程序报经核销后仍有余额的,将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3、其他流动资产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有价证券”科目;将原“在途款”科目余额转入“在途款”科目;对原“预拨经费”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符合新制度预拨经费规定的余额转入“预拨经费”科目,将其中不符合新制度预拨经费规定的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4、主权外债相关债权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债务管理部门应对主权外债相关债权进行梳理,区分政府财政承担直接偿还责任部分的应收本金、应收利息、应收费用以及政府财政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部分,并将有关资料转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账务处理。5、待发国债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待发国债”科目余额转入“待发国债”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

4.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一是要盘活存量资金。要对存量资金的构成、性质和结存期限长短,区别预算执行部门的不同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分类予以处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事前论证和调研,防止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安排大量财政资金。对于需要跨年度实施的项目,科学编制滚动预算,按进度合理安排年度支出预算。凡应细化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要细化编制到使用单位和项目,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和预算的可执行性。

三是严控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关口。各部门专项资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真实反映专项资金总量。不允许在往来中核算专项资金,更不能以拨代支,防止挤占挪用。

四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各部门要针对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规定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项资金真正用在“专项”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审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是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各部门对所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要跟踪问效,对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部门,多给予投入倾斜政策,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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