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有那些)其他

优律 2023-05-17 09:18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有那些

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

2. 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3. 部门规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

4. 规范性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地震灾后卫生防病应急技术指南》等等很多,一下不能全部例出来,你可以买一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书,基本都有涵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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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在政府应急管理组织的协调下,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与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 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合作和部门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快速应对机制。

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公众的基础作用。 5、社会动员,全民参与。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动员企业及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依靠公众力量,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同时,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6、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7、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在应急管理中,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做到信息透明、信息公开,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不仅如此,还要积极地对社会公众的舆情进行监控,了解社会公众的所思、所想、所愿,对舆情进行正确、有效引导。

3.卫生法律法规

经确切统计,涉及卫生方面的法律有:《母婴保健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法制法》、《职业医师法》、《献血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红十字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药品管理法》)10部。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尘肺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等33部。部门规章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条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146部。

因此,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数量的总和为189部。

4.医院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做好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五”普法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教育。

在过去的25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就如何搞好“六五”普法教育,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

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特别是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全体公民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有序发生,社会各项事业才能纳入法治轨道。

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确保普法教育真正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之中和其他工作一并落实,一并考核。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首先要明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委、政府在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协调机构,而且是政府编制内的常设机构,不是市司法局的内设股室。 依法治理办公室拥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和权限。

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保障作用。法制宣传教育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三)、完善制度、强化考核。 “六五”普法要在考核评估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考核机制。

由依法治理办公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对考核取得优秀等级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制度。

按照任命权限,由任命机关组织,对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对经两次补考不合格的不予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激励和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建立个人学法档案制度。

将个人年度学法考试、考试结果列入个人绩效档案,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四)、强化队伍、抓好落实。

做好普法工作,关键靠人、靠队伍。一是要配齐、配强一支专职普法青年队伍。

这支队伍主要来源于全市乡镇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员和村级干部,这些人应当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普法的工作人员;二是组建一支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教学和法律工作为主体的普法讲师团。 三是建立一支由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村干部和有一定威望的老同志组成的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

鼓励、引导和组织三支队伍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以骨干普法带全民学法。 (五)、抓好重点、紧贴实际。

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已经形成制度,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已成为全体公职人员的行为标准。 “六五”普法在重点对象上,应由公职人员向村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和刑满释放人员方面转移,在普法内容上,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普及依法行使权益,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教育。

在普法形式上,举办各类法制学习班,发放法制学习资料,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把法律交给广大公民、人人争做法律“明白人”。 (六)、落实经费、保障运行。

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问题至关重要。普法经费要按上级的精神列入每年市财政预算,专项划拨,专项专用,切实落实到位。

不要把普法专项经费与司法局办公经费混在一起,普法专项经费是用于全市普法工作,是全体普法对象的经费;司法局的办公经费是司法局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两项经费有严格的区别。 司法局工作人员不多,所拨付的办公经费也相应有限。

从沅江市的实际情况,如果要从司法局有限的经费中拿出近20万元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上是做不到的。更不能把普法经费名义上列入财政预算,敷衍上级检查,而实际并未真正拨付。

没有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无法正常运转。 (七)、创新形式,营造氛围。

以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继续运用宣传车,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创办法制宣传栏,悬挂法制横幅标语等传统方式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政府内刊,信息网站等传媒,加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 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站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栏目,建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在休闲公园,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繁华地。

5.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布(全文)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给予财政支持。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反应处理有关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第十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 监测与预警工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

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置与传染病防治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或者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

6.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有《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一、《护士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1993年03月26日颁布的法令,该规定1994年01月01日正式实施。

二、《护士条例》是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8年1月31日发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时间:2004年8月28日;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时间:2004年12月1日。

扩展资料:

精准对接 满足群众多样化护理服务需求

当前,与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相比,护理工作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对此,焦雅辉表示,国家卫健委将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改善人民群众感受同时发力,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护理服务需求。

一、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指引,继续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二、出台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行业管理”的原则,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大力推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和老年照护,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扩大社会就业,推动护理产业快速发展。

四、加大护理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推进护理事业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树立涌现出来的护理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护理事业和护理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护士条例》施行十周年 护士队伍发生了哪些变化?

7.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

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

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8.普法责任制重点采取哪些措施

您好!可以从如下方面:一、加强宪法为核心法律法规的宣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大意义,坚持持久、深入、有效地在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的实施。要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责,重点宣传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和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要创新宣传形式,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及车站、公交站牌等人流量大的特点,开展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让法治精神生动、鲜活,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抓好会前学法制度的落实 要依据《聊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法治宣传的内容纳入到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划,纳入到领导班子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三、强化法治培训和法治宣讲工作 今年我市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机构中遴选具有较好法律基础、丰富实践经验、良好表达能力和热心普法事业的59名普法骨干,组建聊城市“七五”普法宣讲团。

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的需求主动邀请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同时要督促本单位讲师团成员精心准备讲稿,尽快上报宣讲课题。讲师团成员要统筹安排本职工作和普法宣讲活动,保证宣讲活动时间,确保每年宣讲不少于2次。

宣讲的过程中要注意资料的收集与上报工作,要及时把宣讲活动的信息与图片一并报送市普法办。四、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 通过志愿者普法是推动普法工作全覆盖的有效途径。

普法志愿者在重要法治宣传节点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公益法律服务和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普法志愿者组织,为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政策支持和物质帮助。

同时,各单位要动员、组织本单位有志于法治宣传的人员通过聊城法治网自助注册,注册成功后纳入全市法治宣传志愿者人才库,配备统一的标识,配合我市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五、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法治文化在培育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中发挥着教化引领作用,对于全面培育“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至关重要。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院落、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要突出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精品文化阵地。六、大力开展文化作品的创作 依托水城深厚的文化底蕴、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创作一批高质量的微电影、微视频、动漫作品。

今年我市将在聊城电视台开办“水城说法”法治宣传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各行业各部门创作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各地各部门年内至少要创作一件有法治文化内涵、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全力打造富有水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七、大力实施文化惠民活动 加快舞台类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成果转化,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我市将在6月份举办“弘扬法治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法治文化宣传周,展示我市文化作品创作成果,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市直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提前做好文艺节目的排练,推荐1-2个演出节目,鼓励有条件的系统(单位)承办单场演出。八、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以案释法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

按照年初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定期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我市在《聊城晚报》开辟了以案释法专栏,每周一期,向社会发布社会热点、群众关注、影响面大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九、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狠抓落实。

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行业本系统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详细梳理本部门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

要科学制定年度普法规划和计划,既要明确宣传的内容、宣传重点、教育对象,又要明确宣传活动采取的方式途径和完成时限,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确定专人负责。今年省市各级都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等工作纳入到改革的重点工作和科学发展观的年度考核,并制定了问责办法。

年终市普法办将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如能提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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