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法规(县政府文件时法律法规吗)其他

律师在线 2023-05-13 02:02

1.县政府文件时法律法规吗

县政府文件不是法律法规,只是行政管理规定或政策规定。如果在文件在制定方式上,采取了法律章节条款的体例,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可以视为规范性文件。满足一定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可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根据《立法法》及相关规定,拥有立法权的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法律;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规章。

2.法律法规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

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纲领,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

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作具体的规定,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效力仅次于宪法。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由地方各级人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制定和修改。

规章:包括行政规章和地方性规章。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办制定,地方性规章由地方各级人民(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制定。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常常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在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法律的解释及适用规定也起法律规范的作用。

3.县法制办是什么单位

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法制办)是由一级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

从上至下,分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绝大多数为正厅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正科级)。

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实施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矛盾。

(二)提出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计划的实施。

(三)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办理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定期清理编纂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提出废止、修改意见。

(五)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和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应诉及行政赔偿事项。

(六)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政府备案工作;审查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委托执法,并提出审查意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是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办事机构, 其前身是国务院法制局。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

1986年4月,为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88年10月,国务院法制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政府法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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