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保险资管法律法规(国外保险经纪人的资格管理制度是什么)其他

广州律师网 2023-05-03 12:27

1.国外保险经纪人的资格管理制度是什么

许多国家的保险法规中都规定了保险经纪人的资格考试和资格审查制度,以确保保险经纪人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维护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在保险经纪业最为发达的英国,1977年颁布的《保险经纪人法》规定:要取得保险经纪人资格,申请人必须通过资格考试并达到法律规定的实践年限。 资格考试内容以英国特允保险学会准会员资格(acll)考试为基础,其中包括六门核心课程考试和一篇保险经纪专业论文。

在美国,各州都有管理保险经纪人的法规,大多数州要求对申请人的道德和保险业务水平进行考查,并且规定保险经纪人须向其营业所在州(或几个州)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方可执业。 日本的管理比较严格,保险经纪人考试由生命、损害保险协会分别组织实施,通过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必须向大藏省金融监督厅下的保险部注册,经过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经营。

在韩国要取得人身保险经纪人或损害保险经纪人资格,也需要通过资格考试并申请业务许可证。 资格考试由金融监督院举办,金融监督委员会根据总统令的指示决定是否许可其经营经纪业务。

2.世界各国对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确定原则和表达方式的立法规定主要有

中的他人之生命保险合同则更容易为不法之徒所滥用。

为维护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确保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正当利益,对于他人之生命保险合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弊端,应以法律手段严格加以防范。但是,这种法律手段应当公正而适中,既要能起到防范各种弊端之作用,又不能过于严厉而妨碍人们利用此种保险合同。

通过对上述几个主要国家立法例的探讨,我们认为大陆法的同意原则是最为合理的预防手段。当然这并不是说同意原则就完美无缺,没有弊病。

事实上,包括日本在内的大陆法国家,时常发生为骗取保险金而谋害被保险人的事例。但是,这种现象应该说是作为射幸合同的。

3.境外私募融资的核心法律文件有哪些

境外私募必须建立在境外壳公司设立完成以后,因此涉及的法律文件相当多,但是最核心的是以下四大文件: 1。

股份购买协议。股权融资最常见的是境外壳公司向基金发行a系列优先股,基金通过约定的价格认购这些优先股,该协议主要解决股份的作价问题、付款的先决条件与企业家的担保。

一般来说,会列出十几个先决条件,这些先决条件中任何一个不满足,基金可以不付款。最关键的先决条件是自协议签署日到交割日期间,行业监管法律环境不能有不利于投资的变化,企业经营状况不能有恶化。

2。可转股贷款协议。

主要是规定贷款的利率、期限,转股价格的计算,怎么转,转完以后占股本比,贷款人的权利等内容。 3。

股东协议。股东协议是私募融资谈判最艰难的部分,双方角力时功力的深浅基本上是体现在股东协议中。

当企业的估值确定以后,双方的主要关注点就在于能否在股东协议中为基金多要点权利。后文会详细介绍。

4。境外壳公司的公司章程。

由于股东协议是取决于谈判结果个性化的产物,因此公司章程也需要根据股东协议的结果进行大幅度的个性化。

4.国外的养老险法律政策有哪几种类型呢

一、传统型养老保险 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因此也可称为“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

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 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

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

在英国和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老年年金”;在加拿大,称为“普遍年金”;在日本,称为“国民年金”。在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国民,均可无条件地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这种养老金与公民的身份、职业、在职时的工资水平、缴费(税)年限无关,所需资金完全来源于政府税收。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维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须同时加入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之中。

三、混合型养老保险 原来实行福利型养老保险的国家,目前大多已经或正在向一种混合型制度转轨。 即福利型养老保险与“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同时并存,共同构成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

在日本,政府建立了“厚生年金”;在英国称为“附加养老金”;在加拿大称为“收入关联年金”。这种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的待遇,一般要高于普遍年金的待遇,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以及基金的投资收益。

四、国家型养老保险 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也采用了这种养老保险制度。 这种养老保险制度在历史上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培养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

因此,目前已经或正在退出国际社会保障领域。 五、储金型养老保险 储金型养老保险制度在一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国家为代表,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实行完全积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或“公积金”账户。

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分担,在参保人退休或遇有特殊需要时,将个人账户基金定期或一次性支付给个人。这种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发挥个人的自我保障功能,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也能够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但是,这一制度也存在自身缺陷,无法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互济互助功能,同时普遍面临着如何使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在出现持续通货膨胀和金融危机时将面临困难。 目前这种养老保险制度正在发展过程中,具体走向和实效尚难以预料。

一些欧洲国家,如瑞典、意大利、波兰、拉脱维亚、立陶宛等,也在基本养老保险中引进了个人账户,但基金实行“空账”运转。中国的养老险法律政策还在不断完善中,欧美等国家的养老保险政策更加完备,有一些应该为我们所借鉴。

延伸阅读
  • 新能源车主称买车容易养车难:续保时遭遇拒保

    微博话题“新能源车主称买车容易养车难”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一些新能源车主反映他们面临着车险保费上涨、续保遭拒等问题,称“买车容易养车难”。据业内人士介绍,车主反映的保费上涨和拒保问题主要有两个原因,

  • 用人单位可否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替代工伤保险?

    【案情简介】? ?杨某2016年3月入职东莞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金公司”),担任冲床工一职。2016年9月21日上班期间,杨某发生受伤事故,被送往东莞市新安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双手

  • 解除劳动关系和未交社会保险的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XX宁市沿河大道XX被申请人:XX通信有限公司住址:武汉市XX区关山二路负责人:联系电话:请求事项: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