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算法律法规吗(政府的红头文件是不是法律法规)其他

苏州律师 2023-04-15 04:30

1.政府的红头文件是不是法律法规

政府的红头文件是对我国某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实施中存在可出现的问题作指导或修改、纠正、补充而采取的一种方便急时的《通知》或《意见》《决定》等措施。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下发的两个红头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又如由于原来《交通道路安全法》对交警执法的形象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了交警在执行交通违规机动车辆检查过程中经常出现野蛮的执法行为,公安部就下发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对交警文明执法作出了明文规定。

这一规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后来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了补充,《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正)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为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断周全和完善,红头文件也在连续不断的补充。

所以必须要以最后下发的红头文件为准。

2.红头文件什么,它和法律是什么关系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

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4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

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

由来

南北朝的西魏时期,有位出色的政治家苏绰,他博览群书,精通天文地理,尤其擅长算术。据《周书?苏绰传》记载:西魏官员有疑难问题,都会在征求苏绰的意见后才作出决定。我国今天施行的公文程式是由他制定的。“绰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账户籍之法。”

“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发出的文书是用朱(红色)标,下面上呈的文书是用墨(黑色)标,界限严明。由此可见,“红头文件”已经有1400余年的历史

3."红头文件"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且骗了老百姓多少年

你怎么知道“红头文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你是平时多接触了呢?还是你本身就是该文件拟稿人?如果你都不是,那你说的这些的依据是什么呢?这些文件“骗了老百性多少年”了呢?你是不是就是被这些“红头文件”被骗惨了呢?“红头文件”一般是政府机关的行政公文,绝大部门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政府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下达的工作通知,当然,也有一部分是涉及老百姓的一些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

当然,如果涉及到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一定会有政策法规的依据,公布后一定照此执行。如果不执行,老百姓完全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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