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怎样才能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其他

西安律师 2023-04-08 02:57

1.怎样才能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已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合同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对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使《合同法》在我省更好地贯彻实施,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合同法》

《合同法》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各级人民政府要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合同法》的重要意义,把《合同法》作为全省“三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对学习、宣传、贯彻《合同法》作出具体部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合同法》,使之家喻户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依法监管合同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做好《合同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培训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提高他们的合同法律知识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

2.建筑报告里面关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怎么写

既然是关于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首先要谈在贯彻建筑法律法规方面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然后再谈进一步贯彻实施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你可以看一下以下几篇文章:

关于迁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法规执行情况调查报告;

/2011-3/201103170933424698.html之: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情况

国家的法律和各项行政法规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它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也是党的政策和主张的体现。因此,党有义务、有责任领导全国人民忠实地严肃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各项法规,共产党员必须模范地带头执行。同时,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的实行又具有强制性和极大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犯。共产党员是人民的一部分,当然也不能例外。如果党组织和党员可以不遵守、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那就等于党违背了自己的主张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党章专门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所有党员和党组织,只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而没有也不应当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尤其在当前,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市场经济,共产党员越要增强法律和法制观念,做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这是因为:党的性质和党员的先进性,决定了广大党员要比普通公民更严格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求党员要争当遵守法律的模范;在国家机关担任公职的党员更要知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

4.《企业遵守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自查报告》急需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员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特别是新劳动法实施以来,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及员工管理难度,但是公司迎难而上,为切实有效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组织机构、基本保障,监察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员工利益,让每个员工都能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使员工的发展和公司的发展融为一体。总的来看,在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落实,制度健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为更好地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公司专门召开办公会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文件精神,讨论、完善了公司的《考勤制度》、《年休假制度》,修改完善了劳动协议书内容,力求在制度上保证相关劳动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是认真做好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公司首先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了用工政策的培训,并专门组织各科室、驻地办负责人召开会议,宣讲新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并要求各科室、驻地办将新劳动法核心内容在各驻地办召开全体监理人员会议予以普及。另外,公司积极利用“厂务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对《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进行宣传,使广大员工对有关劳动法规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三、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精神,落实相关政策,将维护职工利益真正落到实处。

新劳动法中,更好地保护劳动合同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示着劳动用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化时代的到来。新劳动法的实施,对本公司的影响较大,因交通监理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外聘人员流动性很大,使得社保的缴纳、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等工作的落实上非常繁琐,大大增加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用人难度和管理成本的支出。

但为了使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法律保障,公司积极按照《劳动法》及最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对符合条件每一位员工包括外聘人员签订了无期限合同。

四、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工会组织和党支部,负责对公司的各项劳动保障执行情况进行跟进和监督,认真核查人力资源部门的劳动聘用程序规范化工作,劳动合同建档立制工作,对人员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对违反《劳动法》有关条款的,坚决予以纠正。对于职工提出的劳动争议,认真予以解答与维护,积极稳妥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公司在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法律的全面落实仍然任重而道远,前进的道路上仍然困难重重。我们坚信,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的新劳动合同法贯彻工作将不断改进,做得更好。

5.怎样才能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已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合同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对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使《合同法》在我省更好地贯彻实施,特提出以下意见: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合同法》《合同法》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各级人民政府要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合同法》的重要意义,把《合同法》作为全省“三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对学习、宣传、贯彻《合同法》作出具体部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合同法》,使之家喻户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依法监管合同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做好《合同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培训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提高他们的合同法律知识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

6.企业如何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五)组织或者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查处:(一)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二)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三)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四)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七)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八)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从业人员提出的批评、检举、控告,经查实后应当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十四条第一款: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一)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二)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

7.怎样写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和做法

关于20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评况的报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报送201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材料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对2010年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简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并做出自我评价。

(一)2010年,我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制定了《员工薪酬制度》、《员工奖罚制度》、《差旅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与劳动保障、劳动保护、安全经营相关的制度,以便更好地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招收、聘用职工的情况。2010年,公司员工人数共9名,无新招员工。

3、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情况。本公司用工9名,全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及时从百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买回了制式《劳动合同书》,未作任何修改,不夹杂企业单方面意愿,在自愿基础上,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4、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根据国家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表示女职工拥有产假休假的权利,依法保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得到落实。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我公司从管理人员到普通员工,一律实行计时工资制度,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上班5天,休息2天,节假日按国家法定的天数放假,不能休息的另外发给相应的加班工资。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我公司于次月10日前给员工发放工资,无拖欠、无跨月,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达到1800元以上,远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7、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司为9名员工全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且做到及时足额缴纳。

8、遵守职工培训和劳动保障部发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情况。①拥有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以上的项目经理作为主要指导人,长期入驻工地,对一线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指导,面对面、手把手的教给员工业务知识。

②每一位新招聘的员工,首先安排7天时间的教育培训,主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素质教育,初步建立当好员工的思想基础,其次通过老工带新工的法,进一步从行为规范和业务技能上得到提高。③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坚持从员工中选拔人才,充实到各级管理工作岗位上。

9、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从来不使用童工,也不招聘未成年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①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提高工资待遇,从2010年元月份起,月平均增资额达到1800元。

②缩短试用期。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与正常工资仅差100元。

③招工有简章。为了使应聘者明白工作单位、岗位和工种,了解相应的工资待遇,每次招工都有简章。

(二)自我评价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是我们一直为之努力的大目标。1、优先录用下岗职工,救济困难职工,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和问题,得到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

2、制度工龄工资,每年工资涨幅10%,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了企业凝聚力。3、2010年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善待每一位员工,及时处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各类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没有发生一起职工上访、闹事事件。

4、通过将自评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会议经无记名投票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9%以上。特此报告,请审查。

XX公司二?年月日。

8.2016年新实施的哪些法律法规

您好!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 交通法规: 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对现有的条款作以下调整: 凡违反交通规则者罚款额为扣分数量的一千倍,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交通整治,第一时间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享受被举报违法违规者的罚款的百分之十的奖励。

同一违章记录,举报者以时间优先的原则领取奖励。 取消交通事故中保护弱者的条款,对于交通事故中违章一方必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当事人全部损失。

对于酒驾一律吊销驾照,判刑2年,醉驾者五年内不得取得驾照,判刑2年!对于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者除吊销驾照外,判刑5年起。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者,起判7年,致人死亡者,最高可判死刑。

在机动车辆无行驶权时发生事故必须负全部责任,在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行为,扣三分,罚三千。行人在非人行横道横穿时与车辆发生事故,行人全责并赔偿对方损失。

二,银行业。 鉴于现银行业乱象,法律作以下规定,谁的错误谁承担损失。

由于银行故障造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储户有存取款时,发现问题必须当面提出质疑,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储户承担。

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人民币,否则视为违法,罚款拒收额的一万倍。同时欢迎举报,将以罚款的百分之十作为奖励。

三,酒店餐饮 为促进食品安全,加大对餐饮的惩治力度,对酒店餐饮的违法行为,及不合格的食品安全对当事企业作以下处罚:凡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企业罚没上一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同时对举报者以罚款的百分之十的奖励。 四,零售业 为规范市场行为,对销售不合格,过期食品,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涉事企业也将罚没上一年度的全年的销售额,对于举报人以百分之十的奖励。

五,其他犯罪行为 对于执行法律的警察本身就是法律的象征,凡是对警察有攻击行为者,一律视为袭警。袭警者将被判刑5年起。

如造成警察受伤者10年起判,最高可判死刑。 公民在遇到生命财产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自卫措施。

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大反腐力度,行贿者将于受贿者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

当行贿者在一年内举报受贿者的犯罪行为,可免受行贿罪处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废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犯罪嫌疑人的免罚条款,及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所有犯罪行为一视同仁。

凡满十二岁以上者犯罪行为必须受到制裁!十二岁以下者违法,父母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取消无期徒刑,凡罪行累积判刑达到三十年者,一律判处死刑。

凡抢劫者起判二十年,并有伤害他人行为者,一律判死刑。对盗窃罪起判十年,在盗窃中被发现而反抗者,一律视为抢劫。

同时为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执法者的违法行为将视公民的两倍处罚。 为实现民主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凡在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论高官平民,富商贫民,所有执法者违法,加倍处罚。

真是做梦啊!怎么可能实现!希望有一天能够实施。 另外,《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其中,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 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政策,将来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生育假都会延长。至于到底能延长多少,就要看各地的规定了。

谢谢阅读。

9.今天有哪些法律法规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将施行;铁路系统全面展开"军人依法优先"工作;6项银行手续费取消;北京7类非法一日游最高罚10万;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明确用水定额管理;河南出台办法杜绝临时工执法……8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8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有效贯彻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从源头上规范统计调查活动。

二是加强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三是明确统计资料公布的主体、权限及要求。

四是强化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8月1日起军人通过铁路出行依法优先近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军人通过铁路出行“依法优先”工作,军人乘坐火车出行将更加便捷。

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军人通过铁路出行“依法优先”工作将于2017年8月1日正式开展,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革命伤残军人及其随行家属,凭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文职人员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革命伤残军人证等身份证明,在铁路车站购票、候车时可按规定享受“军人依法优先”服务,享受优先政策的随行家属原则上不多于2人,不需要出具与军人的关系证明。8月1日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所在地主要铁路客运站将陆续设置军人优先购票窗口,直辖市、省会(首府)及计划单列市所在地主要铁路客运站设置军人候车室(区)。

各铁路局还将根据场地条件及客流需求等实际情况,在其他客运站设立军人候车室(区)。铁路总公司明确要求,军人优先购票窗口、军人候车室(区)将设置醒目标志。

6项银行手续费取消日前,国家发改委、银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6项银行柜台手续费。通知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暂停收取本票、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各商业银行应主动对客户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等。

相关措施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减轻客户负担61.05亿元。《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在农药经营主体方面作了调整,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据了解,农药经营者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如下条件: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8月施行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相较于原《办法》,新修改的内容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表示,新《办法》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扩展了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其次是完善了优先审查的适用条件;第三是简化了优先审查的办理手续;第四是优化了优先审查的处理程序。北京:7类非法一日游最高罚10万擅自散发一日游广告、以不合理低价非法揽客、诱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非法一日游行为,今后将受到严惩。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旅游条例》,条例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7类非法一日游行为,将由旅游、工商、交通、城管执法等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类行为包括未取得导游证从事一日游;擅自散发一日游小广告;发布一日游虚假信息;以不合理低价非法揽客;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擅自变更行程或甩团、甩客;在景区内及其周边地区,追逐、拦截旅游者,索要物品,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及其他情形。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8月起施行 明确用水定额管理《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已于2017年4月1日经省政府第十二届98次常务会议通过,以省政府令第240号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工业、农业、服务业、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居民应当采取的节水措施,规定了用水、供水单位、水生产企业等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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