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规定120多久来猜是合法的)其他

听律 2023-03-30 23:57

1.法律规定120多久来猜是合法的

120是急救电话。目前中国并没有急救车限时多久必须到的法律规定。120属于收费的服务,属于医院的,而医院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由于我国还没有针对120急救中心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等问题制定一部专门的急救法律法规,法学界对“120”的定位较模糊,争论不一。 从现有规定来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医疗机构的类别中第八项就是急救中心、急救站,这些规定都确定了急救中心的法律地位就是医疗机构的一种,而绝不是医疗机构以外的独立主体。

我国目前的院前急救组织管理形式大致可3分为以下四种:第一种急救中心包括一些治疗科室,可以将部分经院前抢救处理后的患者送回急救中心继续治疗,北京市急救中心是此种类型的代表,该中心是一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第二种急救中心附属于某一家大型综合医院,拥有现代化的抢救仪器设备的救护车,经院前紧急救治后即可将患者送至附近医院,也可收入急救中心所在医院,重庆市急救中心即为此类型。第三种急救中心是经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将全市各主要医院的急诊科统一构建一个急救网络,建立一个指挥中心负责全市急救工作的总调度。指挥中心接到120呼叫后,立即通知距离现场最近的医院急诊科,急诊科接到指令后立即派出医师、护士赴现场急救,并将患者接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如广州市。第四种急救中心并不附属于哪个综合性医疗机构,自身也不具备对患者进行继续治疗的条件,仅仅是提供紧急救治和安全转运的医疗服务,例如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

二、紧急救治仍然是是医疗行为。

该文认为急救中心的义务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维持患者生命,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医院,而不必在这过程中准确判断疾病种类,致病原因等,也不必采取进一步的治疗措施,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

所谓医疗活动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借助医学知识、专业技术、仪器设备及药物等手段,为患者提供的紧急救治、检查、诊断、治疗、护理、保健、医疗美容以及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等维护患者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活动的总和。

2.法律规定120多久来猜是合法的

120是急救电话。

目前中国并没有急救车限时多久必须到的法律规定。120属于收费的服务,属于医院的,而医院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由于我国还没有针对120急救中心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等问题制定一部专门的急救法律法规,法学界对“120”的定位较模糊,争论不一。 从现有规定来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医疗机构的类别中第八项就是急救中心、急救站,这些规定都确定了急救中心的法律地位就是医疗机构的一种,而绝不是医疗机构以外的独立主体。 我国目前的院前急救组织管理形式大致可3分为以下四种:第一种急救中心包括一些治疗科室,可以将部分经院前抢救处理后的患者送回急救中心继续治疗,北京市急救中心是此种类型的代表,该中心是一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第二种急救中心附属于某一家大型综合医院,拥有现代化的抢救仪器设备的救护车,经院前紧急救治后即可将患者送至附近医院,也可收入急救中心所在医院,重庆市急救中心即为此类型。第三种急救中心是经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将全市各主要医院的急诊科统一构建一个急救网络,建立一个指挥中心负责全市急救工作的总调度。

指挥中心接到120呼叫后,立即通知距离现场最近的医院急诊科,急诊科接到指令后立即派出医师、护士赴现场急救,并将患者接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如广州市。第四种急救中心并不附属于哪个综合性医疗机构,自身也不具备对患者进行继续治疗的条件,仅仅是提供紧急救治和安全转运的医疗服务,例如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

二、紧急救治仍然是是医疗行为。 该文认为急救中心的义务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维持患者生命,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医院,而不必在这过程中准确判断疾病种类,致病原因等,也不必采取进一步的治疗措施,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

所谓医疗活动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借助医学知识、专业技术、仪器设备及药物等手段,为患者提供的紧急救治、检查、诊断、治疗、护理、保健、医疗美容以及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等维护患者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活动的总和。

3.120急救车里应该有哪些急救措施

《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配置急救医疗药械、设备和医务人员,并对急救医疗器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因此,在抢救病人过程中医生和护士应做到必要的诊疗,和初步的分析诊断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从你的描述中医院方疏于救治,并最终导致病人死亡的后果发生,医院应对此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参考

可以参考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

中国的医疗体制管理很不完善,人们很会钻法律的空子,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120急救该具备哪些必要措施,我想不同地区因经济条件不同,120所配置的医疗设备应该有很大不同。

4.跪求有关急救医疗操作规范的相关法规

第一章 常见疾病诊疗 ?、心脏骤停 指突然发生的生心脏有效排血量为零的状态,多见于心脏病,也见于其他系统疾病如窒息性哮喘、急性脑血管病、中毒、电解质紊乱、正重创伤等患者。

诊断依据: 突然发生的意识丧失。 大动脉脉搏消失。

呼吸停止。 心电图表现VF、VT或严重心动过缓或呈等电位线(心脏停搏)。

救治原则: 一、心室颤动 1.室颤持续则连续三次电击:能量递增为200、200~300、360J,其间电极板不离开皮肤。若电击后 心电图出现有组织电活动或呈直线则不必再电击。

2 .开放气道或气管插管。 3.便携式呼吸器人工呼吸。

4.标准胸外按压。 5.开放静脉通道,静脉注射肾上腺素lmg/次,每3~5分钟l次。

6.持续心电监护 7.可酌情应用胺碘酮150~300mg、利多卡因1.0~1.5mg/kg、硫酸镁1~2g。电击、给药、按压循环进行。

二、无脉搏电活动(PEA)和心脏停搏 1.开放气道或气管插管。 2.便携式呼吸器人工呼吸。

3.标准胸外按压。 4.开放静脉通道,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mg/次或静脉注射阿托品lmg。

5.持续心电监测。 注意点: 每次给药后静脉注射0.9%盐水20m1,抬高注射肢体20°~30°数秒钟,以加快药物到达中心循环,并不间断胸外心脏按压。

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可以气管内给药,剂量加倍,用10ml生理盐水稀释后注人气管,然后立即用力挤压气囊3至5次。 无电除颤器时,立即在心前区叩击复律,并随即开始心脏按压。

转送注意事项: 1.自主心跳恢复后,或现场急救已超过30分钟应立即转运。 2.在公共场合抢救心脏骤停时,不宜时间过长,可边抢救边运送。

3.及时通报拟送达医院急诊科。 yzszgr 2004-12-17 05:55 二、急性心肌梗死 诊断依据: 1.大多有心绞痛病史。

2.剧烈心绞痛持续时间超过半小时,含服硝酸甘油片不缓解。 3.心电图表现为相对应导联高尖T波、ST段抬高、T波倒置及病理性Q波。

救治原则: 1.吸氧。 2.生命体征监测(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

3.开通静脉通道。 4.无低血压时,静脉滴注硝酸甘油15μg/分钟。

5.硫酸吗啡3~5mg肌肉注射或加人到25%GS20m1缓慢静脉注射或地西泮5~10mg静脉注射。注意吗啡的毒副作用。

出现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时给予相应救治。 6.嚼服阿司匹林150mg。

转送注意事项: 1.及时处理致命性心律失常。 2.持续生命体征和心电监测。

3.向接收医院预报 yzszgr 2004-12-17 05:56 三、急性左心衰竭 心力衰竭是由于原发的心机舒缩功能障碍,心脏超负荷或心脏舒张受限,从而在有足够静脉回流和血管舒缩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心排血量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临床综合征,表现为静脉系统淤血,动脉系统和组织灌流不足。左心功能受损而致肺静脉淤血,进而引起肺水肿,有时数分钟即达高峰。

常见于大面积心肌梗死或心脏慢性病变的急性加重。 诊断依据: 1.病史:劳力性呼吸困难,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史,心脏病史。

2.临床表现:突然发生呼吸窘迫,咳嗽、喘息,咯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甚至不断涌出。病人被迫坐起,颜面发绀。

两肺内早期可闻及哮鸣音,硝晚出现湿性罗音。可有第三或第四心音。

心率加快,呈奔马律。可有心房颤动或室性早搏等心律失常。

初期血压可升高,可扪及交替脉。 救治原则: 1.纯氧面罩吸人,使动脉血氧饱和度达到95%以上。

对意识模糊或呼吸无力者可气管插管,甚至给以机械辅助呼吸(CPAP)或经鼻BiPAP(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 2.使患者呈半坐位,双小腿下垂。

3.含服硝酸甘油0.5mg,每3~5分钟1次,然后静脉点滴硝酸甘油,从10μg/min开始,10分~15分钟增加5μg~15μg/min,直至250pg/min。使收缩压维持在90~100mmHg。

对顽固性高血压或对硝酸甘油无反应者可静脉点滴硝普钠从2.5μg(min.kg)开始。 4.静脉注射呋塞咪40mg,若患者正在服用此药可先给80mg,30分钟后无效可加倍。

5.静脉注射硫酸吗啡2mg,注意此药可抑制呼吸,在老年人或COPD,患者中慎用。 转送注意事项: 1.保持呼吸道通畅。

2.持续吸氧。 3.保持静脉通道畅通。

4.使患者呈半坐位,小腿下垂,尽可能舒适 yzszgr 2004-12-17 05:58 四、高血压急症 指高血压病人由于情绪波动、过度疲劳等因素,脑循环自身调节失调,外周小动脉暂时性强烈痉挛,血压急剧增高,导致心、脑、肾等靶器官进行性损害等一系列表现。 诊断依据: 1.可能有高血压、肾炎、妊娠中毒等病史。

2.临床症状多样化,患者有突然出现剧烈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悸、烦躁不安、视力模糊、皮肤潮红、发热等症状甚至昏迷、抽搐,也有出现心悸、呼吸困难、急性左心衰、肺水肿、半身麻木、偏瘫、失语等症状。 3.血压急剧上升,收缩压超过26kPa(200mmHg)或舒张压超过17。

3kPa(130mmHg)。 救治原则: 在院前急救时以稳定病情,及时转送医院为基本目标。

高血压急症院前只处理症状(如高血压脑病症状),不处理原发病。 1.安慰患者及其家属,使其情绪稳定。

必要时给予地西泮(安定)等。 2.吸氧。

严密监测意识、瞳孔、生命体征等变化,保持呼吸道通畅。 3.控制血压:院前的条件有限,时间短暂,对不伴有其他合并症、疾病的可使用缓和的降压药品。

但血。

5.120急救原则

救护车到达病人家中 首先要采取急救措施 判断病人是否死亡要用心电监护仪就是心电图~不是靠医生自己判断~如果医生靠自己判断那出问题就是要负法律责任

至于送院 一般看病人病情 如果病人病情比较严重那原则上是送最近的三甲医院~如果家属一定要送指定医院~那医生应该会叫家属签字确认~如果家属签字确认了病人途中发生一切意外那就家属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没签字又不就近送那发生意外就120负全部法律责任~

还有院前急救就是120应该做的~如果家属要求不做院前急救那医生也会叫家属签字确认~如果家属没要求又没签字~那也全部是1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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