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法律法规宣讲(三农普法宣传员申请都有什么要求)其他

刘苏曼 2023-02-17 08:09

1.三农普法宣传员申请都有什么要求

要求:有意从事“三农”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三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事过执法或法制相关工作,基本网络操作熟悉的公民均可申请。

主要工作:

1、

开展“三农”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三农”普法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惠农政策及惠农项目;

2、利用“三农”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176网站群和168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三农”资讯信息;

3、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农民群众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4、做好时代风貌、典型示例、新人新事、致富信息、成功经验的宣传工作,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

2.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有哪些

一、涉农法律法规及政策

1、国家从2005年起,全部取消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

2、为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对农民种粮面积进行粮食补贴,2006年每亩补贴标准为26.30元。

3、对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0.20元/斤(只限于种子公司购买良种时进行补贴)。

4、对大型农机具购置实行农机补贴政策。

5、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五保供养制度,年人均供养水平为1050元。

6、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国家在农村逐步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筹资办法为农民每人每年自筹10元,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0元,省、市、县三级每人每年补贴10元。

7、从1998年起我县逐步实行以中低产田改造、渠路林三配套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8、国家鼓励农民治理生态,对退耕还林(草)农户按面积进行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160元。

9、从2006年开始,国家对农村贫困户、特困家庭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中小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小学每人每年150元,初上每人每年200元。对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对困难家庭寄宿生实行生活补贴。

10、为解决农村特困家庭生活困难,国家在农村实行特困家庭最底生活保障制度。对年人均收入低于600元的农民按每人每月10、15、20元的标准进行保障。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为30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等。经营权可以实行流转。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

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

14、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夫妇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享受600元的奖励扶助。当年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独女领证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家庭子女省内升学(初中升高中、高中报考省内大学)加20分。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至16周岁每月享受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两女户发给每对夫妇600元养老储蓄,家庭子女上中小学时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3.“三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的资料,

解决"三农"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要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培育主导产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

首先,选准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对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进行全面的优化升级。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遵循广开思路、广辟渠道、多种经营、突出特色、搞活经济、提高效益的原则,按照调高、调优、调出质量和效益的方向,充分利用区内、区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通过区域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量,发挥资源优势,尽快形成优势产区和产业带;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加快实现农产品由产量型向质量型、专用型和高附加值型、高回报率型发展;通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城市转移,广泛合理地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和产业化的良性循环。

其次,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尤其是乡镇企业中的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努力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也是农业发展的一大优势和潜力所在。

今后,我们应该以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积极发展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按照多层次、多样化的原则,适应市场的不同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既要面向城市市场,又要注意满足农民要求;既要发展大规模的加工业,又要发展具有地方风味和特色产品的小企业,使农产品加工业真正成为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导产业之一。

第三,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规模化发展。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集中力量培植名优品牌,以增强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多渠道转移,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空间。 多年的实践证明,把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拴在土地上,农民难以富裕起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减少农民,要繁荣农村必须推进城镇化。

因此,必须尽快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加快城镇化步伐,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乡镇企业、小城镇和城市转移,逐步减少农民,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村人均资源占有量,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一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县城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心建制镇为重点,健全小城镇的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小城镇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正确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集聚、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流动和到城镇就业,注重发挥小城镇带动经济发展的功能;二是以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农民就地转移;三要组织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如防止拖欠工资,改善劳动环境,保障农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取消所有歧视性和限制政策。

在长期内,要竭尽全力搞好农村教育事业,一则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使更多的农民子弟尽快通过高考升学实现高层次的转移;二则通过职业教育培养更多社会急需的合格的技工型人才,为实现农村劳动力第二层次转移创造良好的条件。 3、加大对“三农”投入和服务,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不断加大农业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和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依法有偿合理有序开发水资源。

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村村通电话”工程。抓好农村基础设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推进以特色种养和龙头企业带动为主的产业化扶贫开发,改善贫困村群众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

全面整合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能力,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4、加快农村通讯及信息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

加快农村通讯及信息设施建设,特别是互联网的建设,通过互联网搜集现代农业科技和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变动趋势的信息,建立相应的预测预报系统,定期向农民发布相关的信息,真正使农民的农业生产与国内外的市场紧密联系起来,使农产品的生产更好地适应区内外市场的消费需要。 鼓励龙头企业和营销大户拓展经营网络和销售空间。

实施能人带动战略,加强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培育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

5、协调发展,走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

要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工作,加大林业综合开发力度,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

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4.最新的有关“三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

三年,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三农”问题的三个一号文件,有力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六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七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八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三农指农村、农业和农民;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研究三农问题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

实际上,这是一个居住地域、从事行业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

5.如何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

同时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善于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1、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抓紧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统筹推进与农村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抓紧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2、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

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完善覆盖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适时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3、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各级政府“三农”事权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支出责任。

健全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明确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促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加快扶贫开发立法。 4、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

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

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需要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的,要及时作出法律解释。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

继续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

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4、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引导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防止出现放松农业的倾向,勇于直面挑战,敢于攻坚克难,努力保持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局面。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风险挑战,科学谋划、统筹设计“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三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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