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镇计生法律法规活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其他

嘉兴律师 2023-02-12 10:58

1.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原发布者:不想起网络名字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第三条 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四条 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第五条 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第六条 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第七条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 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第九条 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十条 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第十六条第十章

2.计划生育法律规定,

社抚费的征收是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征收,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办此业务的是计生办。

资阳市各县市区的社抚费征收标准大概都在2万元左右,而镇村为了推动工作,按标准的百分几十计征第一次,绝大部分乡镇应该在1万3仟元左右。 12月份开始全国各地人口计生部门正在核查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的出生人口信息及其他们的父母信息,为明年的人口普查作充分准备。

明年3月份核查、双向协查完毕,全国各地均可通过网上进行人口信息交换,并且有望在2012年之前,全国违法生育对象户即可进入征信验证,为异地征收社抚费、法院强制执行提供便利。劝违法生育对象尽快、尽早接受国家政策处理,免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负担。

3.计划生育条例、法律、法规

1.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调进或者迁入。

6.国家机关,接受所在镇,称非婚生育、调动或者户口迁移手续时、国有控股企业、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4.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

3.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规定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公安等部门在办理市外育龄人员的录用。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区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7.未登记结婚而生育子女。不实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五年内不得录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应当核查其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经户籍迁入地镇区计划生育办公室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对超生人员,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也称非法生育,是一种违法的生育行为、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法规条例。

5.人事、劳动。

4.计划生育最新政策法规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1、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指导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评估本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报备工作,按程序启动实施。做好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通报和约谈制度,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

2、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办证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和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工作。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启动对省级工作的督查评估。

3、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加强集贸市场、产业园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网点建设,强化区域协作。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做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项目试点工作。

4、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工作力度。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维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合法权益。

5、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扩大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范围,实施“新家庭计划”。开展“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社会关怀工作,推动国家层面利益导向政策提标扩面。积极推进“健康老龄化”。

5.乡镇计划生育行风建设都有哪些内容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今年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五五”普法和“计生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运用计生小报、计生宣传壁、标语等形式,广泛进行计生法制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通过开展“请农民工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通过开展计生系统行风测评,群众对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满意度达95%以上,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水平。

二、强化干部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紧紧围绕“能力提升年”这一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镇村计生专干的培训。每月5日定期召开月例会,以会带训,重点就计生统计、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培训。此外,还经常化开展 “五五”普法知识培训。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干部每年由上级组织培训一次。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镇村干部依法工作的水平。

三、强化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是计生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严格按程序办事,避免随心所欲,从而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统一使用规范化的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档,文书规范。大力开展“阳光计生”,定期公开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名单和违法生育及处理情况,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四、强化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通过狠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把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无一例乱费、乱罚款的现象。

五、强化执法力度,坚持文明执法。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超生对象,加大处理力度,维护了法规的严肃性。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七不准”,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六、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一是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舆论的监督,同时通过在群众中开展行风测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满意。二是镇政府每年集中开展执法检查4次,平时采取个别抽查指导;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6.乡镇计划生育行风建设都有哪些内容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今年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五五”普法和“计生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运用计生小报、计生宣传壁、标语等形式,广泛进行计生法制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通过开展“请农民工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通过开展计生系统行风测评,群众对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满意度达95%以上,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水平。

二、强化干部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紧紧围绕“能力提升年”这一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镇村计生专干的培训。

每月5日定期召开月例会,以会带训,重点就计生统计、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培训。此外,还经常化开展 “五五”普法知识培训。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干部每年由上级组织培训一次。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镇村干部依法工作的水平。

三、强化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是计生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严格按程序办事,避免随心所欲,从而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同时统一使用规范化的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档,文书规范。大力开展“阳光计生”,定期公开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名单和违法生育及处理情况,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四、强化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

通过狠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把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无一例乱费、乱罚款的现象。

五、强化执法力度,坚持文明执法。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超生对象,加大处理力度,维护了法规的严肃性。

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七不准”,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六、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

一是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舆论的监督,同时通过在群众中开展行风测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满意。二是镇政府每年集中开展执法检查4次,平时采取个别抽查指导;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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