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过渡期在华外资金融业面临的挑战其他

青岛律师电话 2023-01-28 21:58

截至2006年末,共有包括中-行、工-行、建-行、交-行、民生银行和上海银行在内的21家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了29家境外投资者,投资总额达190亿美元。倘若只看资产份额,单纯的外资银行在中国银行业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似乎不高。据中国银监会统计,2006年11月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资产总额中,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分别占52%、16%、8%、10%、6%、4%和2%,外资银行仅占2%。但上述份额没有考虑到外资已经参股了许多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将该因素纳入考虑,外资实际资产份额应当显著提升。

而且,外资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较高,这一方面体现为外资金融机构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某些利润丰厚的高端业务领域占有明显的优势,另一方面体现为外资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例较低。目前外资在中国金融服务业市场已经站住了脚,而且面临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政策环境。2006年末,中国金融服务业市场入世之后的过渡期结束,按照入世议定书,中国政府向外资广泛、大幅度开放了国内金融服务业市场,外资在中国金融市场上面临巨大发展机遇。在外资银行驻华总部云集的上海,外资金融机构的增长潜力在2006年末中国大幅度开放国内金融市场之后短短半个月里就表现得相当充分。根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的2006年上海市货币信贷运行情况,2006年11至12月,驻沪外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超过100亿元,占同期全市新增贷款的58%之多;2006年12月11日中国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后,12月下旬5家驻沪外资银行新增人民币大额(100万元以上)定期储蓄存款2.98亿元。然而,正如人有贤愚不肖之分,外资金融机构可能给东道国带来的同样有正反两方面作用,如果说在市场开放度不高时其潜在负面影响表现得并不充分,那么,广泛、大幅度的市场开放将使其潜在冲击暴露无遗。因此,东道国监管部门在放松直接的市场准入管制时必须同步强化间接的业务监管;而对于外资金融机构而言,由于权利从来必须与义务相平衡,在享受更多市场开放机遇的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必须针对东道国因此面临的潜在冲击而接受更多的行为约束。

对于东道国而言,扩大金融服务市场准入的潜在挑战主要有:

延伸阅读
  • 金融债权转让具备哪些条件

    金融债权转让具备哪些条件《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债权转让必须具备

  • 金融投资是什么意思,债券与股票有什么区别

    金融投资是什么意思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资本所有者与资本运用者是结合在一起的,经济主体一般都直接拥有生产资料和资本,亲自从事生产消费,投资大多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也就是直接投入资本,建造厂房,购置设备,

  • 金融证券诈骗纠纷可以报警处理吗

    一、金融证券诈骗纠纷可以报警处理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金融证券诈骗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并不属于民事纠纷,所以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