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进校园相关法律法规(校园安全条例有哪些)其他

盐城法律咨询 2023-01-20 02:08

1.校园安全条例有哪些

为了加强对留学生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荣誉和安定团结,特制定本规定。

一. 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扰乱公共秩序。二. 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和华东师范大学校规校制;因本人违反中国法律而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由中国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校纪校规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四. 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外出请假。

五. 我校尊重外国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

六. 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经学校批准,外国留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联谊团体,并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七.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

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八. 不得在校内驾驶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在校内驾驶机动车时,需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减速慢行,保证安全。

九. 在学校如遇火灾、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可打校园110电话报警。十.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但可以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2.《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保障的内容包括哪些

包括:

(一)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校园内治安管理,负责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横向联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据有关规定,协调和处理学校内部纠纷、轻微治安案件。保护案发现场,紧密联系和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和治安案件,妥善处理校内突发事件;

(三) 严格按学校下发的《关于来校务工人员的管理规定》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状》来进行对外来务工、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办理外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

(四) 定期开展法制、消防、安全防范及维护校园稳定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消防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及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意识;

(五) 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督促落实与各部门签定的《九江学院消防安全责任状》;

(六) 为各部门配置规定的消防器材,设置防火、安全标志,培训消防安全员和安全小组成员,经常性的检查、维修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率;

(七)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安全、火险隐患的部门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安全、火险隐患。建立安全、消防重点要害部位每日安全、防火巡查制度,确保安全、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八) 负责学校举办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及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的工作;

(九) 组织扑灭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保护和火灾后调查取证工作;

(十) 完成校党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我国现颁布的法律中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都有哪些

我国现颁布的法律中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有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条 【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 【资敌罪】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条 【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国家安全法》同时指出:

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4.国防法规的相关法规

之所以把《国防教育法》单独列出来为大家作比较详细的介绍,主要是因为,它和我们目前进行的军训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它是我们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国防教育和军训的法律依据。

《国防教育法》是规范全国国防教育的基本法律。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施行。

《国防教育法》共6章38条,(真是人性化)其主要内容是: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国防教育的领导体制,国防教育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法。

同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对国防教育的职责及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规定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通过立法规定一个节日或者纪念日,以推动国家某项事业的发展,是国内外经常采取的做法,我国的《国防教育法》在起草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设立全国性的国防教育日很有必要,这有利于增强全民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国防观念,推动国防教育建设事业的发展。

在确定具体为哪一天的时候,提出了许多方案,有人提出应选《南京条约》签订日,有人提出选《辛丑条约》签订日,还有人提出“九一八”、“七月七日”等等,经过反复研究,最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作出决定,确定每年九月第三周星期六为全国国防教育日。369国防教育第二章学校国防教育。

单设这一章的主要考虑,一是青少年是祖国发展的未来,是国家持续发展的强大的后备力量:二是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这一阶段正是增长才干的阶段;三是青少年在学校接受的是系统、正规的教育。因此,第13条提出:“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15条规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并可以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

对学校军事训练的组织实施,明确规定,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者军事教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要求学校应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在这里,要跟大家届时一个法律术语“应当” ,“应当”一次在立法和司法中含义就是“必须”的意思。比如,在我国《刑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对 有重大理工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减轻处罚。

那就是必须或者肯定要减轻处罚的意思。第三章社会国防教育。

明确了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对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个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职责,开展国防教育的内容、方法都做了规定。第四章国防教育的保障。

对国防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物资、场地及教育大纲、教材、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拔等保障做了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33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对于其他违反国防教育法规定的行为,以至破坏国防教育基地设施,寻衅滋事,扰乱国防教育工作和活动秩序,以及负责国防教育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好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国防教育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国防教育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国防教育事业迈入了法制化轨道。这对于保证全民国防教育的开展,推动新时期的国防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乃至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反分裂国家法》简介主要是为了台湾吧《反分裂国家法》与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有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有助于维护两岸关系的稳定发展;有助于维护台海和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伟大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比分。

国家决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第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我国国防法制建设的前景展望我们应该看到,我国的国防法规建设还有一些需要健全和完善(都是这么说的)的地方,一些国防和军队建设急需的法律还没有出台。突出的是:《国防动员法》、《国民经济动员法》、《军人权益保障法》、《转业军官安置法》、《国防科研产生发》、《武器装备采购法》等法律尚未出台。

还有一些重要的军事法规没有制定出来,例如联络工作、军费和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军用核安全、军用核材料管制、军事监狱管理等。此外,有些军事法规需要修改,例如共同条令、军事训练条例、政治工作条例、武器装备管理方面的条例等等。

《军人权益保障法》、《转业军官安置法》、《退休军官安置法》这些法规。

5.说出三部国家级的安全和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 2《道路交通安全法》 3《职业病防治法》 4《工会法》 5《消防法》 6《煤炭法》 7《劳动法》 8《矿山安全法》 9《海上交通安全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安全法》 行政法规 《电力监管条例》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尘肺病防治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矿山安全条例》 部门规章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煤矿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规定》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毒物登记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

6.校园安全教育内容应该有哪些

校园安全教育应该有下列内容:

一、课间活动安全教育

1、不跳楼梯,不从高处往下跳,不爬栏杆,不滑扶手,不做有危险的活动。

2、上下楼梯不奔跑,开展体育活动、课间游戏要到运动场。

3、上厕所要避开高峰,高年级同学要照顾低年级同学。

二、教室活动安全教育

1、不在教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无论教室是否处于高层,都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

三、交通安全教育

行路安全、骑车安全、打出租安全和铁路及乘火车安全教育。

四、食品卫生教育

1、不要随便乱买零食,特别是不要在路边小店、街头买一些包装粗糙,质量低次的冷饮、冰棍,不吃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商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等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热,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要喝自来水,更不要随便乱喝水。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吃水果前要削皮,不要乱吃野果、野菜、蘑菇等野生食物。

3、要勤洗手,特别是在饭前饭后,上厕所必须要把手洗干净。

五、火灾的预防与自救

1、特别常见的火灾事故:我们的生活处处与火打交道,但火又给我们带来很多危害,所以我们不要玩火,平时不要携带打火机、火柴、鞭炮。

2、我们的家长有很多都是抽烟的,同学们要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躺在床上抽烟,特别是烟头不要乱扔。

3、使用电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灯、电热器时,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用灯泡、电热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扩展资料:

校园安全教育的意义:

1、学校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是国家的要求,也符合青少年的年龄、思维等实际特点。司法部提出“法律六进”活动,明确“进学校”是其中之一,旨在通过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共场所,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2、校园安全教育可以轻松实现安全知识共享,多样化互动,全方位普及安全教育知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防范技能。安全教育知识内容不仅资源丰富,而且极具针对性和专业性。

3、做好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需要学校的坚持灌输,才能让安全知识理念深入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多与优秀企业合作,一起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学校日常安全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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