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其他

连南在线 2023-01-19 18:56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60条等条款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取得:

1、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持有关批准文件,;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2、申请农民宅基地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聊网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 使用权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字(  )第____号合同鉴证编号:___字(  )第__号甲方(发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现地址: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

  • 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

    近期,一篇《宋:不要叫我“开发商”,蓝城最美农庄小镇落地》被网络和微信广为传播,文中对农庄的描述“宋的第一个“农庄”实体,静静地躺在山谷间,在冬日阳光下亮白耀眼。农庄占地面积约20亩,主体是一栋落地约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转让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依据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