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换届法律法规)其他

民法通 2022-12-08 17:02

1.换届法律法规

换届选举工作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集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十分重要的工作,坚持按照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事,充分发扬民主,是顺利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好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开展工作。

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二)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凡是应该由选民和代表决定的事情,都要由选民和代表来决定。要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怕麻烦、图省事、简单化,更不能妨碍、限制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广大选民和代表树立正确的民主观,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严格依法事,切实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效性。一是注意提出的代表比例、建议、方案或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是否具有合法性。

二是注意选区划分的科学性。要依据法律规定,本着便于选民了解候选人情况和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联系、监督当选代表的原则,按照居住状况或工作单位进行科学划分。

三是注意选民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干部、工人、农民、离退休人员、流动人员等各类人员和情况,按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排查,认真细致地做好登记工作,力求防止漏登、错登或重复登记现象的发生。

四是注意工作环节和过程的有序性。对于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代表资格的审查、代表选举以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领导班子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操作,通过严密的组织程序,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客观公正。

五是要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在换届选举中,既要严格依法事,又要认真执行政策,把法律与政策统一起来,对于法律和章程有规定的,要按法律和章程;法律和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而政策有规定的,要按政策规定;遇到法律、章程和政策都不够明确的,要持慎重态度,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真正把依法事的要求贯穿于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2.集体企业职工换届怎样才合法

你所在企业共119人,不知道退休职工有几人。

退休职工应该是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具备企业职工(或职工代表)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1年6月21日国务院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8号发布),你们企业在职职工如果超过100人可以召开职工大会,也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从你所提问题看,你们应该是召开的职工代表。首先应该肯定你们召开的职工大会是合法的,然后再看你们的选举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二十八条: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之第二款之规定: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由此可见你们是依法选举的企业负责人,选举是合法有效的。

供你参考。

3.集体企业职工换届怎样才合法

你所在企业共119人,不知道退休职工有几人。

退休职工应该是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具备企业职工(或职工代表)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1年6月21日国务院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8号发布),你们企业在职职工如果超过100人可以召开职工大会,也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从你所提问题看,你们应该是召开的职工代表。首先应该肯定你们召开的职工大会是合法的,然后再看你们的选举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二十八条: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之第二款之规定: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由此可见你们是依法选举的企业负责人,选举是合法有效的。

供你参考。

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选举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公司党办、工会在选举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组织全所职工学习有关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选举过程作为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使职工充分认识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2、根据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由各子公司组织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酝酿讨论提出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名单。产生的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可高于下达本单位职工(会员)数1-3名额的比例进行控制。

3、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与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直选。

4、各工会小组在选举前,首先向职工宣讲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责,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选举办法等,确定代表人数比例和条件。第二,向全体职工公布候选人情况。第三,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职工代表,多选无效,可以弃权。第四、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选票时,方可当选。

5、各单位将当选代表候选人的花名册,提交公司工会委员会,并将投票过程及选举结果封存后上报工会备存。公司工会委员会将汇总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选举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时是否有2/3以上的职工参加;是否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

5.我国选举法对投票选举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选举法对投票选举的规定有:

1、根据法律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以确保选民或代表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行使选举的民主权利。

2、直接选举的投票组织方式,本着方便选民的原则,可以设立投票站或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对老、弱、病、残的选民采用流动票箱进行投票。

3、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4、直接选举以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为有效,选举以投票结果为准。候选人得票超过参选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5、间接选举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名额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

6、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大主席团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扩展资料:

选举领导机构的设立:

1、根据法律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2、从各地以往的实践看,选举委员会一般由党委或人大领导同志,以及组织、宣传、统战、民政、财政、人事、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政、群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选举委员会的人选由县级人大常委 会或乡级人大主席团会同本级党委、人民团体协商提名,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乡级选举 委员会人选经本级人大主席团通过,报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选举法

6.股东选举权的法律规定什么

股东选举权的法律规定: 选举权即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等公司管理者的权利,当然,股东也可能被选为公司的管理者。

由于股东对公司往往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而是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股东通过选举董事、监事而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而获得对公司业务的控制权,如何选择和监督公司的组织机构对股东就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也可以说,选择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的权利是股东经营管理权的具体化,也是股东最实质的管理公司的权利。

由于董事会在公司中的重要地位,使得选举董事成为股东控制公司、维护其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各国公司法均严格规定了董事的选择制度,并采取了对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措施,如规定采用累积投票法选举董事制度。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董事由股东选任,但未具体限制董事的选举方式,公司章程可以酌情采用选举公司董事的特殊投票制度,如累积投票法,以维护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

7.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行为的基本法律,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公司章程、股东责任、股东权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都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是中、小企业贯穿始终的一部法律。

2、《合同法》

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而盈利就离不开交易。《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盖的内容广泛,不仅商品交易需要订立合同,涉及到公司的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物权变动等事项也均需有合同保障,均受《合同法》的调整。

3、《物权法》

公司经营所得,涉及到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以及交易有些动产,是需要登记才能取得物权的,这部分物权的取得是要受《物权法》调整的。

同时,《土管法》、《房地产管理法》也是涉及土地、房产物权方面应当遵循的规范。

4、金融类法律

公司成立之后,运营期间,要支付结算、要贷款融资,这个时候,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贷款通则》、《票据法》、《证券法》等。

公司为了分散风险以及交通工具类因国家强制规定,而必须或选择的保险,就又涉及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5、知识产权类的法律

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誉、同时还会给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注册商标、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这些涉及到《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6、税收类的法律

公司作为最重要的纳税义务人,在缴纳税款的时候要遵循《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7、劳动类法律

公司经营离不开人,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就要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是规定公司上市、退市以及股票的上市交易的相应法律规定,例如:上市申请需要提交上市报告书、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文件等等。

9、《担保法》

公司经营的时候,不仅涉及到为人担保,也可能涉及到找人担保,这方面就要受到《担保法》的调整。

8.职工代表换届选举条例或程序

企业职工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方法 (一)企业职工代表产生的程序 企业职工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一个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行使自身民主权利的过程。

为保证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和产生出客观公正及符合要求的良好结果,就必须制订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程序和方法。只有程序、方法的科学及实施的规范有效,才能确保客观公正地产生出符合职工群众愿望的高素质的职工代表。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一条关于“职工代表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大型企业的职工代表,也可以在分厂或者车间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的规定,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般要抓好制定选举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直接选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成各代表团(组)等几个阶段的工作。 (1)制定选举方案。

选举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举,制定具体选举办法。选举方案由企业工会负责组织制定,向同级党委汇报,然后提交上届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及有关党政工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正式行文将方案发到各选区单位。

(2)组织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

要把选举职工代表的过程作为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掌握好职工代表的条件,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酝酿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也可以自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然后通过协商,综合平衡,确定正式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参加选举的职工人数须超过所在选区职工总数的2/3以上,候选人须获得选区职工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大型企业或集团,可以在分厂或车间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

对于企业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也应分到各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职工代表大会(或厂工会),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

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6)组成各代表团(组)。

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 (二)企业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方法 企业职工代表的选举方法一般是采用差额选举和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法。

(1)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单多于应选人名额的不等额选举。选举职工代表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这样更有利于发扬民主,使选举人在选举中有所选择,以把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人选上去。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 (2)直接选举是指由选举人直接选出代表的一种选举方法。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职工代表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进行直接选举,把职工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权和投票权落实到广大职工手中,由他们民主选举出自己信任的代表,这样既有利于密切被选举人与选举人之间的关系,也有利于选举人对被选举人进行监督,从而增强被选举人对选举人负责的责任感,同时也可避免领导指定或变相指定代表的做法,使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基础不被削弱。

企业职工代表的选举方式一般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所谓无记名投票即秘密投票。

就是在选票上不记投票人的姓名,选举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不公开地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这种投票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由选举人自主地选出最满意的人担任职工代表。

无记名投票方式是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而必须采取的一种选举投票方式。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筹备阶段1、起草筹备方案和教代会细则。

2、建立有关组织。3、选举产生代表。

4、征集提案。5、起草有关文件。

6、宣传动员群众。预备会阶段1、筹备情况说明(发放会议材料)。

2、资格审查报告。3、会议的安排及议程。

4、产生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必要时设副秘书长)。5、归纳提案中代表集中关心的问题。

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有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方案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三、审议决定学校提出的教职工住房和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有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四、民主评议和监督行政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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