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消毒的要求(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要求哪种物品使用前必须消毒)其他

法小律 2022-11-30 13:33

1.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要求哪种物品使用前必须消毒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卫生规范。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2.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消毒达到何种要求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二条

出租衣物及洗涤衣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物品及场所进行消毒。

第十三条

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第十四条

殡仪馆、火葬场内与遗体接触的物品及运送遗体的车辆应当及时消毒。

第十五条

招用流动人员2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应当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

疫源地的消毒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血液制品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国务院对消毒餐具的法律政策

消毒餐具企业由于一直没有直接的标准,也未明确监管部门,因此近年来受到多方关注。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上月市政府已经明确,餐具消毒企业由市卫生部门监管,市卫生局将对消毒餐具的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

记者从卫生行政部门获悉,从昨天起北京市陆续展开了对餐具消毒企业的首次排查整顿,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郭子侠表示,将对合格企业实行备案制度,而消毒餐具标准将于今年年底出台。

据了解,相关部门的统计显示,北京市有大中型餐馆4万余家,而目前有营业执照的餐具消毒企业只有100余家。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卫生部门对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许可,目前,北京市的消毒餐具公司注册时,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执照就可成立。北京地方标准《北京市消毒餐具卫生标准》去年底曾在网上征求过意见,但目前尚未正式发布。因此,各方对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的规范管理一直呼声很高,此次市政府明确了由卫生部门对餐具消毒企业监管,对该行业的发展是个好消息。

4.学校预防性消毒是怎样消毒

为规范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工作,有效预防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切实保护灾民健康,明确区分预防性消毒与疫源地消毒,防止过度消毒与滥用消毒剂,又防止遗漏如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学校、医疗单位等重要的对象与场所,保证应急状态下利用灾后初期数量有限的消毒剂科学开展消毒工作,保证消毒效果,制定本标准。

由于地震灾害的特殊性,应急性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应在救灾的最初2周内进行,即在抢险救灾阶段和临时安置的初期阶段内进行。因此,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为地震灾区灾后抢救阶段和临时安置期的预防性消毒的原则、对象、方法与技术要求、消毒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及效果评价要求。如果灾区已发生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时,则应当应用《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进行规范。

本标准主要内容分为10章及附录。

第三章对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名词如消毒、预防性消毒、废墟、速干性手消毒剂、公用物品、含氯消毒机等进行了解释。

第四章规定了预防性消毒的原则。预防性消毒应具有针对性,须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本地传染病流行的流行种类和季节特点进行风险评估后提出预防性消毒的方案。

第五章规定了预防性消毒的对象。包括灾区群众使用的饮用水及其他临时供水设施设备供应的饮用水;公共餐饮具;运送外伤性伤员、遇难者遗体的车辆、工具及工作人员手;重点环境、场所;由专业人员现场调查后确定的其他环境、场所和对象。

第六章规定了不需要进行预防性消毒的场所或对象。地震对环境的破坏是物理性的损坏,而不是产生有害的微生物,因此,灾区不是疫区。与人们生活接触不是很密切的环境和对象就不需进行消毒,只需要保持清洁即可。因此,规定不需要进行消毒的环境和对象,可以避免过度消毒,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避免环境被化学消毒剂污染。

第七章规定了预防性消毒的时机与频率。一般情况下,重点环境和场所等每天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即可。饮用水是需要连续供应的,因此在出厂前或供水前就需要消毒。在救灾抢救工作完成,应急性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就可以结束了,但如饮用水、医院、餐饮行业、公共场所等法律法规规定日常也要进行预防性消毒的行业和单位应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规定了预防性消毒的技术要求与方法。不同性质的对象,需要使用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来达到最佳的消毒效果,预防性消毒针对的病原体,只需使用低中效至高效消毒剂就可达到消毒目的,而不需要使用灭菌剂。本标准选用含氯消毒剂作为环境和一般物体表面的消毒剂,这类消毒剂是我国普遍使用的消毒剂,方便获得,对环境影响较小,基本无污染,消毒剂剂型也方便运输和存储,使用时便于计量及检测有效成分含量。

第九章规定了消毒过程质量控制。要达到预定的消毒效果,其消毒过程应当得到控制,首先要保证使用的消毒剂的质量,其次要保证使用正确的浓度,第三要保证用正确的方法使用到合适的对象上。

第十章规定了消毒效果评价。在必要和条件许可时,疾控机构可以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来进行预防性消毒效果的评价。

5.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卫生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

有关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如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

2.

有关医疗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条例等。

3.

有关精神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精神卫生法等。

4.

有关医疗和疾病控制的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

5.

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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