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行车企业着手应对欧盟反倾销措施其他

律百科 2022-11-12 09:25

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自行车反倾销措施将分别在2005年7月和2004年2月到期。由于目前欧盟对中国大陆自行车征收30.6%的反倾销税,导致台商在大陆所设企业的产品无法进入欧洲市场。欧洲市场自行车销售量为1300万辆/年。

台湾**机械公司计划在东欧设立一家年产20万辆以上自行车的生产企业。目前,**机械公司在荷兰有一家自行车厂,但人工成本约是东欧国家的20倍。该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欧盟2005年7月后继续维持对祖国大陆实施反倾销措施,其最佳的对策就是在东欧地区另设自行车企业,而不是扩张荷兰厂的产能。目前,**机械公司在欧洲市场的自行车销售量为40万辆/年,因此计划中的新厂年产能将达到20万辆。

爱*雅公司将采取同步扩张祖国大陆的企业和波兰企业产能的策略。该公司准备在其波兰企业增加一条自行车生产线,并且加紧建设在祖国大陆的生产企业。规划年产能100万~150万辆,必要时可调高到300万辆。**达工业公司则密切注意动向,适时调配海峡两岸企业的出口产能。

背景:1991年10月11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2年,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决定征收30.6%的反倾销税。1996年4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进行反规避调查,1997年1月,欧盟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零部件征收30.6%的反倾销税。1998年,欧盟企业提出复审申请,2000年7月14日,欧盟作出维持原税率的复审裁定,在复审调查中,欧盟以墨西哥为替代国。2000年9月30日,中国涉案企业提出期中复审申请,2001年9月31日,欧盟部长理事会颁布法规,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反倾销复审调查。欧盟部长理事会是在提出复审申请的4家中国企业撤回复审申请后作出这一决定的。根据这一法规,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继续征收30.6%的反倾销税,至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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