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常常捣鬼消费者切莫大意其他

海南律师 2022-10-09 18:19

三、“存底数法”。经营者称重前已在显示重量的数字中事先储存一定数目的底数,这些底数便同所购商品一起计了价。四、“冲击波法”。即经营者在售物时,将商品重重地丢进秤盘,借助惯性,冲击力使电子数显一瞬间人为加大,然后马上将商品拿起,美其名曰“抓时间,抢速度”。五、“暗中使假法”。在结算时,通过对按键的快速操作,在重量或单价上暗中加上零点几来相乘,使最后计算出来的总金额增加。六、“垫角法”。有的商贩故意将桌子放斜,或是用硬币、纸板垫高秤身一角,称的商品分量即偏重。七、“遮字幕法”。故意将杂物堆遮在电子秤字幕前,使那些大意的消费者不去认真看字幕,以便经营者捣鬼。八、“单价不变法”。如有些经营猪肉的商贩,先做了一笔瘦肉生意,到下一位消费者称五花肉时,而商贩秤上的单价数仍是瘦肉单价,消费者如果稍不留意就易上当。

延伸阅读
  • 金融消费者具有哪些权利

    一、金融消费者具有哪些权利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

  • 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如何处罚

    一、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如何处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不仅需要负担行政处罚的后果,还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2018年实施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了修改。根据

  • 金融消费者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金融消费者的主体范围有哪些(一)消费者的主体范围大部分学者都认为消费者只包括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因为“消法”作为经济法当中较为重要的一部法律,其实质在于维护交易公平、促进市场发展,故而只有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