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务工证明有什么区别劳动纠纷
劳务合同和务工证明有什么区别
务工证明是证明劳动者现在正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明,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者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明,但无法确定劳务者是否正在用工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务合同的特征
劳务合同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力,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的差异与特殊性决定了劳务合同的倾向的特殊性,有些侧重于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有些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按自由意志决定劳务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如小区保安;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如保姆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为提供劳务方,另一方接受劳务方,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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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以下七点,分别是: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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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出现工伤如何赔偿
一、劳务合同出现工伤如何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合同出现工伤的,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进行相应赔偿,如果双方建立的是雇佣关系,由雇主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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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公司不签劳务合同
什么样的公司不签劳务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不签订劳务合同是公司是怎样无关的,而是与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决定的,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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