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必须遵循的原则劳动纠纷

德阳律师 2021-12-13 13:50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必须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事实清楚是调解的基础和前提。只 有查清事实、 分清是非,才能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从而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事实不清,不能调解。

(2)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如果不自愿,就不能调解。这就是说,劳动仲裁机关在仲裁程序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或调或裁的权力,不得强迫。

(3) 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调解活动和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劳动实体法和仲裁程序法的规定。就是说,调解程序和协议必须合法,否则不能成立。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的自愿原则是指什么

《条例》第11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①、申请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任何一方或第三方不得强制调解,以及调解委员会都不得强行调解。②、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任何一方和调解委员会都不能强迫。③、履行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条例》第 11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劳动法》第80条规定“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这里的“应当履行”,也是靠双方当事人的自觉履行。不能像法院、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那样,具有法律效力,可强制履行。

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规定: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以看出:劳动争议仲裁前是“可以”调解,而不是“必须”调解。

通过上面的内容可以知道。劳动仲裁法调解需要遵守三个原则,第一个是事实清楚原则,一个是自愿原则,还有一个就是合法原则。上面的文章已经有了很细致的解释了,除了这个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您还可以前来咨询我们律聊网的在线律师!

延伸阅读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2024最新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

  • 12333劳动仲裁管用吗?12333是什么电话?

    12333是有用的。12333是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设立的服务热线。12333主要是为了维护在劳动过程中或在工作中,面对一些企业老板不给自己发工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防止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2024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如下: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2、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3、仲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