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主任私磨钢钉植入患者体内做试验交通事故

西安律师 2021-12-13 13:50

原告:

膝盖嵌入钢钉疼痛多年

40岁的老邱,是四川达州人。2005年3月,在三水区一家五金厂打工的老邱被人打伤左腿膝盖,送到三水区人民医院治疗。对于手术经过,老邱记忆犹新:“主治医生是骨科主任叶-茂,叶-茂当时说我的手术非常成功,膝盖里被嵌入了一根钢钉”。七八个月后,老邱到医院做了取钉的手术,仍然是叶-茂主刀。“做手术时,钢钉半天取不出来,重复了好几次。钢钉大概有四寸长”。

出院至今,老邱不能跑步,不能弹跳,上下楼梯尤其困难,还刺疼不止,因此找不到工作。

吴*全跟老邱有着类似的经历,他是湖北省新洲人。4年前,他摔跤导致膝盖骨破碎,被送到了三水区人民医院,当时接诊的也是叶-茂医生。通过检查叶-茂认为应当实施膝盖骨内固定手术,即用两枚医用钢钉将摔成两瓣的膝盖骨串接起来。手术做了两次,第一次是放入钢钉,第二次是取出钢钉。小吴说:“拆线时是叶-茂一个徒弟拆的,拆出来后我仔细看过了,吓了一跳。这根嵌在我膝盖里的钢钉,看起来非常粗糙。”3年多过去了,他的膝盖没有完全康复,不能正常弯曲外还常伴有肿胀疼痛,至今无法正常用力等问题。

事发:

医生非法人体试验被处罚

从2007年开始,有人向当地的药监局举报称,2005年至2007年间三水区人民医院骨二科医生叶-茂等人在没有经过任何合法审批的情况下,通过当地一家私人的模具厂磨制了一批膝盖骨内固定用的钢钉,并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植入到了20名患者的身上,这其中就包括吴*全和邱*贵俩人。叶-茂属于非法生产医疗器械及非法进行医学实验。

经调查,举报属实。由于这个医疗器械产品还没有经过药监局批准,当时处于人体医学试验阶段。2007年8月,三水区卫生局作出对叶-茂停止医师执照半年的处罚决定,同时,三水区药监局对医院作出3.5万元的罚款。

2008年3月,佛山市卫生局又对叶-茂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称“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的‘自锁折尾式钉’和“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时未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三水区医院宣布免去叶-茂科室负责人职务。

延伸阅读
  • 患者知情权包括了哪些内容

    一、患者知情权包括了哪些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诊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病情了解权,二是治疗措施知悉权,三是医学费用知晓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

  • 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要隔离吗

    一、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要隔离吗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治愈出院后,应当继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每日做好体温、体征等身体状况监测。二、相关法律规定《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复诊复检工作方案(试行)

  • 精神病患者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关于保护精神病患者的法律法令)

    1.有哪些关于保护精神病患者的法律法令国家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精神病患的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关于精神病患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等、劳动部1994年(劳办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