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的精神赔偿交通事故

云南律师 2022-02-19 16:23

交通肇事的精神赔偿?

我的弟媳本来是怀着4个月的孩子,怎么知道遇到了交通事故,孩子流产了,我们想知道:可否获得交通肇事的精神赔偿?

律师:

交通肇事的精神赔偿:

可以认为,你弟媳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发现怀孕了,不得不实施流产手术给原告的身体带来伤害,胎儿的失去也给你弟媳造成心理上伤害,肇事司机应予以赔偿。故对你们要求被告赔偿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都会支持的。

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延伸阅读
  • 男子驾车连撞9人逃跑 目前已落网

    6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恒大雅苑附近发生一起撞人事件。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官方人士处获悉,目前,该案件嫌疑人已落网。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6月6日13时左右,长沙地铁3号线3号出口往滨河路段(月湖公园

  • 男子无证酒驾撞人抛尸 获刑6年半

    今晨,一则交通事故判决报道成为早餐店里的热议话题,听完判决结果之后只有一个感受叫作如鲠在喉,心情和胃口都没有了。事发时间是去年的8月7日,已经拖了很久;一名司机在清晨撞倒一位准备去锻炼的老人、此时天色

  • 开门杀致人死亡女子被判9个月

    近日,江苏南通。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开门杀”交通肇事案件。案件被告人吴某在将汽车停放在泊位后打开车门正欲下车上班,车门和泊位旁经过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车驾驶人死亡。如东法院最终以被告人吴某犯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