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认定婚姻家庭

北京律师网 2023-05-12 03:17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依法进行婚姻登记而形成的婚姻,即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

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素:

1.1994年2月1日前开始的男女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同居关系);

2.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

3.同居双方在1994年之前已经满足了婚姻的基本要求。所谓婚姻的必备要件,就是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1)双方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女20);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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