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不争车房,为一只狗闹上法庭?法院判了!婚姻家庭

成都律师 2022-01-16 17:16
在以往的离婚纠纷案中,夫妻双方经常为了争夺房产、车子而闹得鸡犬不宁,可江苏这对夫妻却不一样。

日前,江苏海安市人民法院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于房产、汽车等财产的分配已经达成共识,但却因为一只宠物狗,始终僵持不下

事情是这样的。张三决定和妻子李四离婚,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在庭审上,双方表示均同意离婚,对于房子、汽车的处置已经达成共识,但唯独对一只拉布拉多宠物犬的抚养权,双方都不想放弃。

张三表示,宠物犬是自己买的,而且它的起居生活,平日吃喝拉撒都是由自己照顾,感情深厚;李四则称,虽然自己平时没怎么照顾它的起居,但自己经常陪它遛弯,这已经成为了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者有平等的处理权。 承办法官表示:由于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宠物这个概念,如果夫妻在离婚时对宠物的处置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只能将其视为财产来进行分配。在调解或判决阶段,法院一般会综合考量宠物的购买、照料,夫妻生活的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而确定更适合抚养宠物的一方,未获得宠物抚养权一方也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

经法院综合考量:宠物是由张三购买,并且平时也是张三照顾其生活起居,法院认为宠物的所有权归张三更合适,但李四对宠物亦有感情,可适时探望。毕竟狗狗这类宠物与其他财产不一样,是具有生命的存在,不便进行实物分割。

最终,法院判定:准予张三和李四离婚;双方共同所有的房、车归张三所有;张三向李四补偿30万元;宠物归张三所有,但李四可适时探望。 有网友对此评论

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案例不少,但也不乏离婚再复婚的情况,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性,如果真的像电影里面演的一样,两人因为一只狗狗而破镜重圆,那不也是一桩幸事?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

延伸阅读
  • 银行拒不配合执行被罚百万

    1月23日,陕西某银行因拒不协助法院冻结、扣划存款被陕西省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安铁法院)开出百万罚单,银行负责人因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法院依法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图片来源:安康铁路运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

    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沪高法执[2005]9号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商铺租赁纠纷典型案例(二)打到最高法院的租赁纠纷

    赵先生经营某家居品牌,承租了苏州某大开发商开发的湖东某商业广场中的店铺,租期十年。当时因地理位置较偏,开发商给予了一年免租金的优惠政策,其后的九年租期的租金也相当优惠。就在刘先生装修好准备进场营业之时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