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代理人误导欺骗如何维权环境保护

广州律师 2021-12-13 13:50

【案情简介】

2012年2月,浙江的章先生想给刚出生的孩子买一份保险,他的妻子找到**保险代理人倪-女士上门来做保险规划。

章先生和妻子对于保险了解不多,对于保险公司提供天书般的保险建议书完全看不明白,所以只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一个是希望在孩子18岁成年时给他一笔教育基金,二是希望投保的钱在经济不宽裕的时候可以全部取出(可以不要分红),希望保险代理人给出专业合理的建议。

于是保险代理人倪-女士推荐了的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并告知章先生和妻子,这款保险产品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在孩子18岁的时候可以取出全部保费和收益,大约40万元,而且想用钱时随时都可以取出。于是章先生和妻子同意投保,投保人为妻子罗女士,年缴保费26096.5元,缴费期限十年,合同于2012年2月26日生效。

最近,由于章先生家经济不宽裕想要拿回本金,于是拨打**保险客服热线询问,却得到完全不同的答案。截至2015年1月份,章先生共计缴纳7.8万元保费,如果现在拿回相当于退保,只能拿到2万多元。

新浪财经查询合同条款发现,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即便是等到孩子满18周岁时候,想取出钱也是按照退保处理的,领取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和生存返还金以及分红。合同显示,第18年保单的现金价值是20.93万元,并可领取8.55万元生存返还金(领取9次,每次是9500元)。也就是孩子18岁时退保的话,章先生可以拿到29.4万和不确定的分红。

章先生认为,**保险代理人在销售时利用投保人对于保险的不了解,故意误导,一是没有明确告知保单是终身型保险,二是没有明确告知取出本金属于退保以及退保要损失本金,三是夸大保单分红收益,孩子18岁时取出的话,保单的现金价值和生存返还金以及分红达不到40万。这份保险并不符合当初自己想达到的要求,因此希望全额退保,终止合同。

交涉结果:章先生与保险代理人沟通,倪-女士称只能进行退保或减额缴清,章先生对此并不满意。新浪财经致电**保险,客服人员记录了章先生的诉求,称会尽快与张先生联系,解决此事。

【法律解读】

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不过这几年买保险都有回访电话的,如果代理人没给你讲清楚,回访时公司回访人员都会讲一遍的再,你回忆一下回访时有录音你有争议可以去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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