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油污基金的赔偿范围环境保护

温州律师 2022-02-06 14:34

《新防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用于支付下列船舶油污损害:

(1)赔偿额超出船舶所有人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额的;

(2)船舶所有人依法免除赔偿责任的;

(3)保险人或者提供担保的机构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

(4)无法找到造成污染船舶的。

由此可见,按照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内油污基金应当对以下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a.船舶造成的污染损害,其索赔核定数额超过《1992年民事责任公约》规定的赔偿责任限制数额,其超出部分;

b.非《1992年民事责任公约》船舶造成的污染损害,其索赔核定数额超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的责任限制数额或船舶实际价值,其超出部分;

c.国内船舶造成的污染损害,其索赔核定数额超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船舶油污强制保险规定的责任限制数额,其超出部分;

d.由于船舶所有人破产或保险人破产,其索赔核定数额超过破产清算后可分配的财产额度的,其超出部分;

e.对无明确责任船舶的污染事故的索赔。

延伸阅读
  • 海外投资基金融资特点

    (2)投资基金不能够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这就避免了投融资双方利益失衡,融资方资产流失及丧失控股权等弊端。外国直接投资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中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其一、国际直接投资超

  • 券商、基金设境外经营机构新规:禁止从事与金融无关业务

    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规则体系也在持续搭建。5月4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

  • 车祸致工伤可申请基金先行支付

      职工王先生两个月前因在下夜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花去医疗费用3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由于李某逃逸至今下落不明,导致他无法向李某索赔。他听朋友说,《社会保险法》第42条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