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忍气吞声了!遭遇“血泪”网购,你该如何维权?环境保护

武汉律师 2022-01-04 16:42

许多顾客网购的产品买回去又无故反悔想退换,或是质量不合格要退货,或又因产品不合格遭受损失等等,这些情况我们如何处理?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央广网讯,2017年9月21日某电商平台一条和假货有关的信息引爆网络,带来了正能量:两家店铺在其平台售假,该平台不但先行赔付,而且退一赔三,还把售假商家列入永不合作的黑名单。在良莠不齐的电商行业,这种做法还是第一次听说,真算是一股清流了。21日下午,该平台智能数码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信息,称平台的第三方店铺“某某数码专营店”和“某某数码专营店”涉嫌出售假冒三星配件受到深圳警方查处。平台就管理第三方店铺方面的失责和疏漏向消费者致歉。

  不是每一位消费者如新闻中那么幸运,若购买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做出了具体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网购是现在新形势下的主流,但是由于看不到实物,买来后往往质量、视觉感等可能和网页宣传的大相径庭,那么,是否可以退换货呢?消费者采取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的,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商品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要强调的是,此处七日无理由退换货仅适用于网络等远程购物,在门店消费的不适用该条款。门店购物小票或会员卡承诺一定条件下包退包换的,消费者可以在满足一定要求时凭借小票或会员卡主张退换货。

  在举证责任方面,消费者如果购买的是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责任承担主体上,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若为食品安全责任的,消费者可选择生产者或销售者,二者不可推诿。消费者若因为虚假广告宣传受欺诈的,可以向经营者主张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的,也可以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主张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方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符合产品侵权责任条件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除了主张所受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主张侵权或违约责任的惩罚性损害赔偿。一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并有权要求给付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金。二是涉及食品安全责任的,消费者除可要求退价款、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另外,消费者因受欺诈遭受损失,可以要求经营者退回价款,并且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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