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转载侵权环境保护

杭州律师 2021-12-13 13:50

网络转载侵权

根据相关法律,报刊之间相互转载不必经过许可,但网络转载报纸内容则必须要有授权。而且,无论是报纸之间相互转载,还是网络转载报纸内容,都须注明内容出处,并向作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稿酬。作为著作权保护的重要内容,这一点早已成为行业共识和准则。法律是有了,但在实践中却经常遭遇被漠视甚至被无视的尴尬。网络转载中的“巧取豪夺”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涵养诚信经营、尊重版权的网络天空,我们都必须重视网络转载侵权现象。新闻作品倾注着记者的心血,有的甚至要经受极大的风险。为了扎实揭露快捷酒店“白床单”背后的“黑幕”,女记者在黑洗衣坊“卧底”半月之久,手指变得红肿疼痛,声称“一辈子都没洗过这么多床单”“这辈子再也不想洗东西”。但不少网站“连招呼也不打”就一键复制粘贴转载过来,不仅内容几乎完全照搬,连最起码的出处、作者姓名都不标明。这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利益,也是对正常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干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网络媒体来说,合法依规进行内容转载传播,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更是一项社会责任。申请授权、注明来源、事后付酬??按照现行法律,网络依法转载只需完成这几个步骤即可。但现实中,大量网络媒体做不到。涉事媒体违法转载侵权在先,遭舆论围攻、“吃官司”都是必然要承担的后果。大面积的集体侵权转载暴露出内容行业版权保护意识的普遍淡薄,与其说是“做不到”依法转载,还不如说是“不想做”。

更值得追问的是,明文禁令之下,转载侵权何以屡禁不止?并不算低的诉讼费用、烦琐的法律程序、庞杂的证据收集、较长的等待周期等,足以让不少有维权想法的人产生畏难情绪。侵权成本过低,但维权成本过高,不少人和单位不得已选择了放弃维权行动。另外,当前维权渠道还比较单一,很多著作权人和单位哀叹,在发现被网络非法转载后,“除了发出一纸公告和声明外,还能怎么做”。要保证网络转载在法律轨道上运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法律虽然规定了使用作品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但采取何种许可方式、合理的授权价格如何确定、授权交易是否合法、怎样完善使用作品的授权机制等,都需要在立法层面继续努力。

以上就是关于网络新闻转载侵权的相关问题回答了。做为我国的合法守法公民,应当对知识产权的问题对于重视,不能知法犯法。如果侵权,很可能就要受到刑法的处罚。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 孙红雷诉游戏软件声音侵权:系全国首例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纠纷案

    9月25日消息,据媒体报道,成都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全国首例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纠纷案。据悉,孙红雷认为,《西瓜摊主大战买瓜人》游戏软件中使用了孙红雷参演的电视剧《征服》经典桥段中的台词声音,而且该款游戏中

  • 侵权责任跟工伤能否同时主张

    一、侵权责任跟工伤能否同时主张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的,受伤职工是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能否一块得到

    一、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能否一块得到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同时拥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