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听证程序有哪些合同纠纷

武汉律师 2022-06-29 14:12
过程,听证书记员:,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身份,二、宣布听证纪律:,1、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照相;,3、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4、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5、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6、关闭通信工具。,(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会准备就绪),听证主持人:,一、宣布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名单。,二、宣布听证会开始,案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案)。,三、在听证活动中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享有以下权利、义务:,(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权利是:,1、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或者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2、可以委托l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3、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4、听证结束前作最后陈述.,(二)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听证纪律;,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询问,如实陈述;,3、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4、申请人可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四、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权利、义务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回避。,五、听证顺序,第一阶段:,1、申请人就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2、被申请人就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依据进行答辩;,3、第三人就有关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第二阶段:听证主持人归纳案件争议焦点,被申请人举证,申请人、第三人也可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进行质证。,第三阶段:辩论(开始辩论,顺序: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第四阶段: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作最后陈述,六、宣布听证结束(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字),以上就是律师查法规小编为你介绍的“行政复议听证程序有哪些”的法律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那么希望以上律师查法规小编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查法规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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