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合同纠纷

深圳律师 2022-01-09 18:27

近年来,人们一提到行政强制执行,脑海中首先会想到行政强拆,因为这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最常遇到的案例,那么,行政强制执行都有哪些特征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相对方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是适用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节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义务的履行。

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具有广泛性和法定性。

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可以是物,如强制划拨银行存款;也可以是行为,如专利强制许-可;还可以是人,如行政拘留。

5、在行政强制执行中不得进行执行和解。

相关知识: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以上就是律聊网小编给你介绍的“行政强制的特征”的相关法律知识,所以当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强制履行义务。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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