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式拍卖回购的定义法律顾问

东方律师网 2022-02-23 17:41

一、荷兰式拍卖回购

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公司确立回购价格范围和计划回购数量,而后股东选择价格范围内某一特定价格投标,公司汇集所有有效投保的数量和价格,根据计划回购量确立最低回购价格。此种方式回购溢价低,选择性大,为广泛采用。

荷兰式拍卖回购赋予公司更多的灵活性。整个回购过程类似拍卖:首先由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

二、荷兰式拍卖

荷兰式拍卖是一种特殊的拍卖形式。亦称"减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

三、荷兰式拍卖的拍卖方式

1、人工式无声拍卖

是早期的传统减价拍卖形式,是先由拍卖师当众报出最高价格,然后由投买人据此逐一应价。凡遇无人应价的价位,拍卖师由此递减报出新的价位,逐次降价,过程一直持续到有人购买为止;凡遇两个以上应价的价位,拍卖师应由此递增报出新价,即立即转入增价拍卖形式,竞相加价过程一直持续到无人再加为止。

2、表盘式无声拍卖

也是荷兰人发明的,是现代化的减价拍卖形式。即指先由拍卖师当众报出最高价格,用电子拍卖钟上的相应刻度显示出来,然后再由投买人按动电钮逐一应价,凡无人应价时,则拍卖钟指针逆时旋转,表示递减降价,直到有人按动电钮使其停转表示购买为止。凡遇两个以上应价时,则拍卖钟指针顺时旋转,表示递增加价,直到剩下最后一人按钮使其停止。在此,电子拍卖钟取代木制拍卖槌作为成交工具。

四、荷兰式拍卖特点优势

相较于增价式拍卖,减价式拍卖也有其突出的特点与优势。

大多情况下,减价拍卖带有明显的混合性,即将增价和减价拍卖相互衔接,交替进行,有人称之为"混合拍卖,或"荷兰式拍卖"。

有两种实际可能:

一种情况是在减价拍卖出现两个以上应价人时,立即转入增价拍卖;

另一种情况是,首先按增价方式拍卖,但第一轮产生的最高出价者并非拍定人,他还需再出价一次,如果第二轮其出价降低,则意味头次出价无效,拍卖师不得接受,于是转入减价拍卖程序。实践证明,此拍卖法繁琐费时,大多数国家已经将其废除了。

减价拍卖最大的优点在于:成交过程特别迅速,尤其是使用表盘式无声拍卖方式,使拍卖过程机械化、电子化,使交易速度大大加快。但是,叫价递减过程往往导致竞买人坐等观望,企盼价格不断减低,因而现场竞争气氛不够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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