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对公证处的处理不服,可否申诉?法律顾问
沈阳律师
2022-02-22 06:18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公证处的拒绝公证不服,或者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以向该公证处所在地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是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公证处或者它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已经发出的公证文书有不当或者错误,应当撤销。当事人虽然有申诉的权利,但要正确行使,不得歪曲或者捏造事实进行诬告,不得扰乱公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延伸阅读
-
买卖房屋合同要不要到公证处公证?
买卖房屋合同本身不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这意味着,只要合同满足法律
-
公证处有哪些业务?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
-
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
公证处公证费用根据项目的不同、地区差异,收费也不一样。一般情况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位:元)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 80;2、证
0/500
发送
赞助链接
相似文章
- 失踪4姐弟凌晨被发现在芦苇丛睡觉 笑不活了05-06
- 儿子被海葬 老太起诉孙女索赔50万04-30
- 女子造谣男同学是强奸犯致其被停学04-30
- 一对离婚夫妻在王婆调和下准备复婚04-30
- 3娃非亲生案女方要求分割房产 你怎么看04-30
- 诉讼离婚程序04-25
-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04-24
- 身份证被人冒用登记结婚领证怎么办?04-23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2024最新04-23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202404-23
-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04-13
- 争取抚养权律师费多少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