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他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的问题法律顾问

东方律师网 2022-01-19 22:12

法律咨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怎么办

律聊网律师回答:

作为对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有权强制执行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没有强制执行能力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第二十二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延伸阅读
  • 银行拒不配合执行被罚百万

    1月23日,陕西某银行因拒不协助法院冻结、扣划存款被陕西省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安铁法院)开出百万罚单,银行负责人因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法院依法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图片来源:安康铁路运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

    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沪高法执[2005]9号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商铺租赁纠纷典型案例(二)打到最高法院的租赁纠纷

    赵先生经营某家居品牌,承租了苏州某大开发商开发的湖东某商业广场中的店铺,租期十年。当时因地理位置较偏,开发商给予了一年免租金的优惠政策,其后的九年租期的租金也相当优惠。就在刘先生装修好准备进场营业之时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