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借款理由欠款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法律顾问

武汉律师 2022-01-04 11:15

 「案情」

  1996年被告人王某在电大读书时与李某相识并成为朋友。2001年8月至12月,王某先后以办工厂缺资金、还高利贷借款和患脑瘤需钱治疗为由共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王某将该款用于装修房屋、购买家具、还债等。2002年3月,李某得知王某所有借款均系虚构,即多次催其还款。同年4月15日,王某写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给李某。同年12月31日,王某又与李某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以其住房一套作价6.2万元抵做还款,其余欠款在一年内还清,房产在2003年元月10日前办完抵押手续。但在约定期限内,王某既未还款也未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得李某人民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她虚构借款理由只是民事欺诈行为,主观上并不具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王某欠款不还只是暂无还款能力,且其已向李某出具借条并与他签订了还款协议,李某可据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还款。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被告人王某在向李某借款时,虚构了办工厂缺资金、还高利贷借款和患脑瘤需钱治疗的借款理由,即借款后改变了原所称借款用途将其用于装修房屋、购买家具、还债等。王某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结合该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来分析。

  首先,主观上王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故意,从本案的案情看,王某的本意是向朋友李某借款,为促使李某答应,便编造了办工厂缺资金、还高利贷借款和患脑瘤需钱治疗等燃眉之急为由分期分批向李某借款10万元,后来在李某催其还款时她出具了借条,并与其达成还款协议,这说明李某也已认可双方的这种民事借贷关系,王某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这10万元的目的。司法实践中,民事借贷案件借款方改变约定的借款用途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出借方依法可以中止合同并追究借款方的违约责任,不再发放贷款,但借款方并不应此构成诈骗罪。客观方面王某虽然有虚构借款理由的行为,但其与李某间还是有借款的内容和形式,此举应该认定为民事欺诈,而非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犯罪行为。至于其后来欠款不还是因暂无还款能力,而不是一开始就是为了虚构事实骗钱,后因此拒不还款。

  综上,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她与李某的借款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作者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声明

本平台所推送内容除署名外均来自于网络,仅供学术探讨和信息共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延伸阅读
  • 女护士扮高富帅操控女演员卖惨诈骗

    2023年12月11日晚上,上海警方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对一名叫孙冉冉(化名)的女子依法进行了传唤。孙冉冉曾经是一名演员,在外人看来前途光明,那么她为什么会沦为犯罪嫌疑人呢?事情要从2023年底的某天

  • 女子美容被骗去算命损失400多万

    求姻缘、求财运求水逆退散……如今不少人又开始对风水算命感兴趣但这点求心安的“小迷信”却被骗子盯上了近日,上海警方根据群众报案,将一个打着“算命调运”幌子的新型诈骗团伙一网打尽,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涉

  • 52岁男子诈骗工友被抓

    在网络交友日益普遍的今天,一起网络诈骗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日,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耿车派出所成功破获了这样一起案件,揭示了网络诈骗的新手法和危害性。今年2月份,一位名叫小乐的单身青年在打工期间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