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的高额赔偿,昔日的“新华字典”风采依旧法律顾问

律师网 2021-12-17 17:16

这一判决既维护了“新华字典”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认定“新华字典”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法院的判决必将有利于防止该驰名商标再次被侵权

我国商标法中就有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显然,这是对驰名商标的一种补充性保护规定。按理说,持有人应当对驰名商标依法进行注册,这才是最好的保护,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某些驰名商标之前未被注册。

此外,该案件也带来另外一些启示。比如,对未注册驰名商标还应该进一步加强保护,这不仅能够保护商标持有人的权益,也是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市场健康秩序的需要。因为类似于“新华字典”这样的未注册驰名商标,不仅代表着一种辞书、一种商品,也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具有一定公共属性的商品。

虽说现行商标法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但这并不意味着“驰名商标”不重要。即便是未注册驰名商标,也是受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保护的,“新华字典”纠纷案判决就是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一个生动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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