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承揽人的留置权消灭公司事务

云南律师 2022-03-01 02:35
哪些情形下承揽人的留置权消灭,承揽人留置权,是指承揽人享有的,依法对定作物留置,作为取得工作报酬的担保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承揽人享有的留置权消灭的情形主要有:,其一,留置权因抛弃、标的物灭失,混同等原因而消灭;,其二,留置权因被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其三,定作人提出新担保被接受的留置权消灭;,其四,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丧失,即债权人不再占有留置物,留置权因此而消灭。,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以上就是律师查法规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哪些情形下承揽人的留置权消灭”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师查法规的专业律师,我们在线为你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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