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股东上黑名单法人会上吗公司事务

上海律师 2021-12-13 13:50

公司破产股东上黑名单法人会上吗

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民法通则》第38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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