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是如何发放的拆迁安置

长春律师 2021-12-13 13:50

一、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是如何发放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的项目是比较多的,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延伸阅读
  • 征地补偿低于文件标准,该如何维权

    征地补偿低于文件标准,该如何维权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

  • 承包地应该领取征地补偿吗

    承包地应该领取征地补偿吗地被国家征收了树可以由当事人移走,在使用的土地被征用时,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如果是土地所有者的,既可以选择让征用土地的单位给林木补偿费,也可以选择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只有一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金花街道、沙面街道、华林街道、多宝街道、昌华街道、逢源街道、龙津街道、彩虹街道、南源街道、西村街道、站前街道、岭南街道、桥中街道、冲口街道、花地街道、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